北京站到天坛医院(北京站到天坛医院打车多长时间)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7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在交通出行当中,无论是开车还是步行,有很多不被在意的细节,会影响到安全出行,甚至生命。
像开车的时候玩手机、开车门的时候没有注意后方车辆、夜间行驶的时候长时间开启远光灯、发生轻微刮擦事故以后不及时挪车,或者没有正确放置警告牌、及时撤离人员等,都有可能成为重大安全隐患。
学生车祸跨省转院 车祸原因为“二次事故”
今年10月15日,一条“为生命接力”的消息刷爆微信朋友圈,北京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小宇泽同学因意外事故病情危急,需从内蒙古人民医院转运至北京天坛医院,第二天,市民和各大媒体迅速行动起来,广泛转发和提醒车辆注意让行,救护车提前两个半小时将伤员送抵医院,不幸的是,小宇泽在经历一个多月的救治还是不幸去世。据交管部门介绍,此次意外是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二次事故”。
2018年10月3日19时许,卢某驾驶的一辆载有3人的小型汽车由东向西行驶至G6高速公路约444公里处,与遗落在行车道的大货车轮胎发生碰撞,这辆轿车轻微受损,无人员伤亡,司机将车停置在道路右侧应急车道后,便站在护栏外面拨打求助电话,而车上三名乘客就站在车辆前方的应急车道内。
随后,任某驾驶的另一辆小轿车行驶至该处又与行车道内的轮胎发生了碰撞,车辆失控后与站在右侧应急车道内的三名乘客发生碰撞,造成两名成人当场死亡,小宇泽最后因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现场处置不当 “二次事故”生大祸
由于现场处置不当,车辆在发生第一次事故后,因为没有正确放置警告牌、及时撤离人员等,发生“二次事故”后果往往相当严重,还有几起比较典型的“二次事故”案例。
今年国庆期间,沪蓉高速公路汉川收费站出口附近发生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事故发生本来非常轻微,但是两车司机没有将车辆靠边,也没有在事故车后方设置警示标志,而是把车停在了高速公路快速行车道上,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并且站到了两车中间。
第三辆车在经过这起追尾事故路段时,与两辆事故车发生追尾,导致站在两车中间的当事人骨折,被紧急送往医院。
同样是在高速公路上,今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在杭州湾环线(杭甬)高速行驶,右后轮忽然爆胎后车辆与中央护栏发生刮擦,之后停在了第一车道并占用部分第二车道。发生第一起事故后,驾驶员杨某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撤离车上人员和报警,而是下车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10分钟左右后,另一辆小车从第一车道行驶过来,直接碰撞上了杨某停留在此的轿车,造成车内尚未撤离现场的杨某母亲死亡。
事故发生后警示标志摆放”五花八门”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没有及时撤离,极易造成严重的“二次事故”。据交警介绍,有的司机在发生事故之后确实想到了要及时摆放警示标识,但使用的物件却是五花八门,而这样并不能起到警示的效果。
10月18日上午,湖北阳新高速交警在杭瑞高速湖北段发现路面上摆放了一个红色的箱子,不远处还停着一辆白色小客车,经询问得知,这辆车在行驶中突然爆胎了,驾驶员一时找不到三角警示牌,竟用一箱酒充当警示牌。
今年5月31日,安徽合肥某桥口发生一起小车和出租车相撞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报警,只在事故后方放置了一个水桶,肇事车驾驶人通知其保险公司来现场定损。就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车辆定损时,后面一辆商务车驾驶人由于疏于观察,直接撞到出租车,导致在出租车车前的出租车驾驶人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受伤。
防范”二次事故” 妥善处置是关键
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235起二次事故,致44人死亡、250人受伤。那么,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样呢?
交警提醒
一旦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迅速将人员撤离高速,和正确摆放三角警示牌最为关键。
首先,当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切记不要慌乱,如果车辆还能行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刻将车移动至安全地带。如果车辆损毁严重,就要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闪提示灯,拉起手刹,人员远离事故现场。
第二步是设立警告标志。发生事故后,很多人根本没有安全意识,无法预料可能发生的二次伤害。在离开事故现场之后,车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在事故车辆后面设置三角警告标志。
不同类型路段对警示牌的摆放距离有不同的要求,城市道路白天应该摆放在车后50米的位置,夜间则应放在车后150米左右;高速公路白天应该放在车后150米的位置,而夜间则应放在更远的距离,大约车后250米左右。如果事故发生在弯道,则应将警示牌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
当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接下来才是报警工作,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各地交警微信平台等在线处理,也可以拨打高速交警的报警电话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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