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桥807怎么样,福建邮政考试
文/吴幼雄
古代福建的邮驿路政,有文字可考者自唐朝始,但记载不多。这与福建境内多山,地势崎岖险峻,溪流蜿蜒,地广人稀,筑路十分艰难,交通不便有关。
唐朝福建的邮驿以水路为主。据《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五·福州》记,唐元和年间(806-820年),自永泰县东沿大樟溪可至侯官县(福州),向西溯流而上可至南安县(今德化县,唐时属南安)。又载尤溪县东沿尤溪可至福州,溯流西上可至漳平县。可见,唐代闽西、闽中山区各县都通过水路和福州建立邮驿的关系。
唐朝福建的邮驿制度与中原一样,主要通途三十里有“驿”,非通途大道则日“馆”。驿以馆使客,铺以递公文。唐代福建的邮驿是以福州为中心枢纽的,但所有的邮驿道路以通中原的福州至延平(南平)的水道为主。据《三山志》卷5《驿铺》云,唐朝自福州至中原,唯有溯闽江西上,凡四百六十二里,始接闽北延平的邮道。又云,元和二年(807年),福建观察使陆庶在福州任职两年,据江上邮驿官吏报告,因闽江滩险水急,每年死于船翻、沉溺的邮驿官吏以百计数。为了官吏往来之安全和公文传递之利便,陆庶募民“铲峰湮谷”,建置渡船,并在险峻地段修筑栈道,完成一条自福州西门出发,沿闽江西上直抵延平富沙的陆上邮驿道路,以接通中原邮道。从此,福州到中原就有了比较安全的陆上邮驿道路了。据唐朝的《沈下贤文集》卷4·《郭常传》记,此邮驿道路打通后,“外夷波斯、安息之货”即顺此邮驿通道转沾于江西上饶等地。
唐朝福建沿海地区的邮驿道路,记载不详。《三山志》卷5·《驿铺总说》云,梁开平中(907-911年)“翁承赞册闽王审知”时,福州已有驿站。又据弘治《兴化府志》云,唐时兴化有“待宾馆“,“枫亭馆”。
宋朝福建的邮驿路政记载较详实。据道光《福建通志·邮驿志》载,宋代福建的邮驿路政承唐制,“三十里有驿,非通途大道则曰馆”。为便于邮驿役夫和商旅往来方便,驿与驿,馆与馆之间又设“铺。
宋朝福建的邮驿道路计程“自福州省会始,南出莆田;北抵永嘉;西达延平”。在这些邮驿大道上,“车旌之所宿会,文檄之所往来”,十分方便迅速,而无“阻绝沉滞之忧。”
崇宁二年(1103年)另辟自福州至中原的邮驿捷径,即出福州北门,经雪峰寺,历古田县而上建州(今建瓯),接通中原邮道,缩短路程一百八十二里(唐末黄巢农民军即顺此道入闽据福州)。据《福建通志·邮驿志》云,因这条新辟邮驿道路所经山岭险峻,“道旁绝少人家,每铺凡三十里或七、八十里始至馆驿,实有未便”。所以,崇宁五年又废雪峰路,恢复西门邮驿路。
北宋福建沿海的邮驿道路。福建沿海地区多支海、港汊,如有泉州的万安渡(洛阳江渡),福清的江口渡,闽侯的乌龙江渡,福州的楞严洲渡(今福州的大桥头的上渡和下渡)等,这些渡口风滔险急,船只常有沉溺。为避开这些支海、港汊,北宋庆历以前,由泉州晋京,则出泉州肃清门(西门),经南安汰口驿,永春桃源驿和德化的龙浔、上壅两驿,然后入尤溪抵西芹,过江达延平,即所谓的剑州路。由泉州至省城福州,则出泉山门(北门),由朋山岭到白虹山,西入仙游,然后北上省城,避开了万安渡。由莆田到福州,出朝天门(北门),经枫亭吴店、延寿村、囊山寺(绕过福清的江口渡),入山到蒜岭,至福清太平骑驿,翻越几座高山,到达乌龙江边,在方山渡上岸就到福州。蔡襄曾走这条道路,留有《方山渡口占》七绝。宣和六年(1124年),这条邮驿道路改由峡北过乌龙江(今乌龙江大桥址),避险就夷。皇祐五年至嘉祐四年(1053-1059年),泉州洛阳桥建成以后,剑州路和自泉州入仙游的山区邮驿道路废弃,改走沿海路线。
北宋福建的邮驿设置铺兵、铺马,且建制屡有变动。元丰六年(1083年),郑居简奏“福建递铺未曾兴置急脚兵士,文字违滞”。自此,每铺置兵士十五人,其中两人充急脚。元祐元年(1086年),以急脚兵士改作马铺,由地方厢军充任。至和二年(1055年),漳州知府章柬以“山径险僻,递送转见迟回”,要求废官马差,重置急脚兵士。元祐二年(1087年),建州薛纶奏,急脚兵士所过州县,“临时借马于人户,不无骚扰,要求每铺量置马匹,复罢急脚”。
宋政权南渡,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福建为南宋的大后方,泉州港一跃为全国最大的海港,宋王朝在福建的邮驿路政设施渐趋完备。其时福建路政有四十四个驿,但仍以福州为总枢纽,分南、北、西三路。南经莆田、泉州、漳州直抵粤;北取罗源、长溪直抵渐东永嘉;西北经延平、建州入浙,或取邵武入赣。
为适应生产的发展和**交通的需要,福建沿海的支海、港汊的浮桥、石桥大量兴建。著名的有漳州的虎渡桥(今江东桥,建于1174-1189年),泉州的安平西桥(又名五里桥,建于1131-1162年)。这两座桥梁把漳州、泉州的沿海邮驿道路连接起来,沟通了宋代闽南经济区域。从此,通过万安桥、楞严洲桥和安平桥、虎渡桥等,组成一条自福州向南经莆田、泉州至漳州的沿海邮驿干线。
南宋闽南漳州府的邮驿道路有明显的改善,而且路政也有其独特的形式,即以庵代替驿铺。据《后村先生大全集》卷89·《漳州鹤鸣庵》云,漳州府南路“路益荒,人益稀,极目数十里,无寸木滴水,无传舍行店”,昔人因地制宜,沿途创庵,“守庵以僧,赡庵以田”,以便利商旅。其后,“有司数易僧,巨室豪占田,而庵坏”,造成沿途庵“老颓圮相望矣”的凄凉景象。时漳州郡牧黄朴重置旧制,始新诸庵。漳州南路建十四个庵,东路建四个庵,实施“诸庵僧道,皆以甲乙”轮换住持,以避免僧离庵废。昔人谓自漳州至潮州“号畏途”,“今深茅丛苇中,轮奐突出,钟鱼相闻,莞蕈薪水,不戒而具,与行中州无异”。自漳州至潮州,自潮州至惠州,邮驿畅通。
元朝的驿站改名站赤,又分水、陆站赤。凡陆站“则以马,以牛或以驴,以车”;水站“则以舟”。其给驿传玺书称铺马圣旨,遇军务之急,则以金字圆符为信号,银字圆符信号为次之。元朝福建行省的站赤,皆总之于通政院及中书兵部,每个站赤置驿令管领,下有提领。又置脱脱、禾孙“于关会之地,以同辨诘”。
元廷每年给福建邮驿站赤铺马圣旨五道至十道不等,给圆牌两面。至元二十八年(1292年),福建行省站赤设“站官二员,司吏二名,祇应、头目、攒典各一名。站户及百者,设百户一名”,并令各路、府、州、县达鲁花赤长官“依军户例,兼管站赤”。
元朝福建的站赤是由所在地的站户来维持的。据《福建通志·邮驿志》云,至元十九年(1282年)诏“南方验田粮及七十五石者,准当站马一匹”。以后,又以此为准则,令验田粮“十石之下,八九户供马一匹”,或二三十石之上“两三户供马一匹”。并规定即可“免其一切杂泛差役”。充任铺兵者,也可免除站户之差役,故富户多任铺兵,贫户多充站户。造成站户多而站赤贫不能维持的局面。有鉴于此,改“择其富者,命充站户。站户之贫者,却充铺兵”。丽水站“以六户供船一艘”,力寡不能当役者,“或至十户通融”,供船一艘,民不胜负担。
元朝福建站赤的官员的招待费也有定例,称为“分例”。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规定“使臣分例,正使宿顿支米一升,面一觔,羊肉一觔,酒一升,柴一束,油盐杂支增钞二分,通作三分;经过减半。从者每名支米一升,经过减半”。
元朝福建行省的急递铺,每陆站置铺丁五人,各处县官又置文簿一道付铺,如遇有转递文字时,“注名件到铺时刻及所辖转递人姓名”,以备本县官司日常“复点刷稽,滞者治罪”。转递文字时,由“本县官司绢袋封记,以牌书号,仍将本管地境置空铺驿卓望地名,递相传报”。铺兵一昼夜需行四百里。至治二年(1322年),又令福建行省各急递铺,每十铺设一邮长,凡铺卒腰间要系革带、悬铃,手持枪,挟雨农,带文书以行。“夜则持炬火,道狭则车马者、负荷者,闻铃避诸旁,夜亦以惊虎狼也”。一旦响声所及之铺,则铺兵出以侍候,待其至,则“囊板以护文书,辗转送去”。
元朝福建行省屡设屡废,多所变动,大体各府站赤分布如下:福州路八,建宁路八,邵武路四,南剑路四,汀州路三,泉州路五,漳州路七。合计有陆站三十九。
明朝,福建邮驿制度更趋完备。明朝福建设置三十九驿,有五百五十二个铺,形成一个严密的邮驿网络。
据《明会典》载,明朝福建的邮驿路政制度有:“佥编夫役”制度,即征邮驿站附近丁户到驿铺服役制度。规定“各驿馆夫,有司于丁粮相应人户内,佥点应当,专为使客治造饭食”;有“佥替消乏”制度,即“天下驿递夫役”,据丁粮每十年一次大审查、大调整;有“协济水夫”制度,规定每船一号,夫十名。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规定“凡马驿设置马、驴不等,如冲要去处,或设马八十匹、六十匹、三十匹;其余虽非冲要,亦系经行道路,或设马二十匹、十匹、五匹”。且规定置马的费用均由各驿附近“佥点人户”交纳,不敷部分“许于相邻府县点差”。而水驿设船亦不等,如“使客行正路,或设船二十只、十五只”;“其分行偏路,亦设船七只、五只”。置船和雇佣船夫,全部费用均由有司从“人户纳粮”措置。
明朝的邮驿制度,又规定不同等级的官员和要务享有不同级别的待遇。朝廷的“诏旨制谕”为第一,“飞报军务重事”为其次,以此类推。规定“文武官员到任”,需到“一千五百里之外”接待。对“老疾军人、军属、寡妇,并病故官员遗下家小还乡”,亦有明文规定安置船只、车马。对外国使臣亦有具体规定,如“凡琉球国贡使回还”,自京城至徐州给马匹、车辆,徐州至福建“给船只”,“不通舟车者,照扛给夫”。
明朝的急递铺。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铺兵由附近的纳粮丁力充任,每铺建置一个,以验时刻的十二时日晷,在铺门首置立牌门一座,并悬挂铺名牌额,上挂常明灯烛一副,又备簿历二本,每名铺兵需建置夹板一副,铃攀一副,缨枪一把,棍一根,回历一本。凡递送紧急公文,依照古法,一昼夜按一百刻计算,规定每三刻行一铺,一昼夜须行三百里。但遇“公文到铺,不问角数多少,须要随即递送,无分昼夜”。夜鸣铃走递,至前铺,交收于圆历上,附写到铺时刻,以凭稽考。
明朝邮驿路政制度积弊甚多,奸吏乘机勒索,民不聊生。据嘉靖《建宁府志·驿递》云,正德间(1506-1521年),建安府的驿递役夫制度改为纳钱代役制度,有司奸吏乘机掠夺粮户。又云,嘉靖十五年(1536年),太平驿“一年马、船,馆厨夫役,共派工食粮一千五百四十六两八钱”,但奸吏“勒取粮户工食多至加倍”,造成“民亡罹害不可胜言”。
明正德间,福州府上奏朝廷,以“密迩诸司差役浩繁”为理由,提如“要将八府粮米通查编排各驿递夫役”,即福建省其他八府共同负担福州府的邮驿经费。这个奏议首先受到兴化府的反击,兴化知府王弼在《乞照旧编佥驿传奏疏)云:“今欲夺各府之粮供一府之役,诚为未便”,要求“皇上慎措旧典,体恤人情……遵洪武,永乐以来旧制”。这是明代福建邮驿路政弊病的又一反映。张岳在《惠安县志论》中指出“驿递之病极矣”,一句话概括了明朝的邮驿路政制度之腐败。
清朝,福建的邮驿路政承明制。但乾隆二十一年“奉文裁汰驿丞案”,有较大的变动。清代福建有五十九个驿,有七百八十六个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福宁府(属北路,未设立驿站),亦不包括台湾府(亦未设立驿站)。乾隆《晋江县志》卷2·《驿铺》云,清代泉州府晋江县的安平铺直通“金门、厦门汛防各衙门”。清朝在台湾府设立六十一个铺。
清顺治、康熙间,又允许过往官兵在所过往州县驿夫应付不暇时,受雇用千人乃至千人以上为临时役夫,费用全由所在驿铺支付。也可以“添雇船只”,规定“各项差使,有由水路行者”,但驿并无额设,“准雇民船”,经费亦由附近驿站支付。如此,则又大大增加了老百姓的额外负担。清道光间泉州府城通邮驿的大道,“东联惠安止五十里,南联南安止六十里,但用步邮,不用马置,亦无远涉水驿”。道光《晋江县志》卷20·《驿传志》记,时泉州府晋安驿额设赡夫六十名、兜夫三十名、抄单夫二名、走递夫二名,解徒夫二名。其驿站支费,“遵奉宪行,就予征收地丁内驿站项下支给,造册报销”。
据连横《台湾通史》下册·卷19·《邮传志)云,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沿袭明制,在台湾“南北各设铺兵,故台人谓十里为一铺”。清代沿用明制,“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乃裁驿丞”。可是台湾因远隔海峡,过去未有完整的驿站设置,“仅置铺兵,以事递送,军务之时,兼用塘兵”,而“民间私信必觅长足以寄。市镇繁盛之区,或设信局,以代传命。信资之数,按道为差,而每多阻滞,或致遗失,不能朝发夕至也”。直至清末的同治十三年(1874年)钦差大臣沈葆桢治军台湾,在台南“奏请架设电线,以速军情”,乃由丹麦国人德勒耶揽办。
自唐朝至清朝,福建的邮驿路政制度经历了一个演变,发展的过程。总的说驿铺不断增多,路政不断完善,对于通邮、通商、发展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是主要的一方面。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福建邮驿路政的发展和历代吏治的腐败,在邮驿路政不断完备的同时,福建老百姓的负担也相应地增加了。正如张岳在《惠安县志论)里所云,邮驿制度“病极则势必为之变通”。福建的邮驿路政就是经历弊病、“编佥”(调整、改革)的不断反复过程,一直维持到清朝末年,终为近代的使用电报、电话和飞机、车辆、船只等科学技术成就的邮政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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