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小龙虾(苏格兰小龙虾泛滥成灾)
日前,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指出外来入侵物种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且要求任何人不能擅自引入、丢弃外来物种,《办法》中也给出了明确防治方案。
01、660余种外来入侵物种
从《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可见,我国已有660余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生态环境已造成潜在威胁,215种已开始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那么,什么是外来入侵物种呢?首先该物种必须是非本土物种,其次该物种能在当地自然环境或人工生态环境中繁殖、扩散,且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使得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外来入侵物种可使得农林产品以及品质下降,还会侵占本土生物的生存空间,使得本土物种濒危甚至灭亡,并对人畜健康造成影响。
要知道,一个地方的生态系统是长期进化的结果,系统内的物种经过数千年上万年的竞争、排斥等,才形成今天相互依存又制约的关系。
外来物种的进入,或打破长期平衡的生态环境,进而产生严重的生态危害,甚至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生物生态安全。
随着对外贸易的频繁,入侵物种的扩散途径也变得多样化、隐藏化,很多物种在我国都可探寻适宜的生存环境,一旦其彻底定植,那想要根除十分困难。
据悉,我国每年因物种入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0亿元,也是全球受入侵物种侵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02、入侵途径有哪些?
外来入侵的途径主要有2个,其一是自然入侵,这类入侵并非人为的,而是在流水、风媒、昆虫鸟类等的传递下传播,这种方式存在于和我国接壤的国家。
其二是人为引进,分为有意和无意引进。有意引入是出于绿化、药用、观赏、饲养等目的进行引种,而像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葫芦等是以观赏为目的引入的,而苏格兰小龙虾、**牛蛙、德国大闸蟹、丹麦生蚝等是因饲养价值而引入的。
因引进之初没有进行风险评估,看似引进优良品种,却导致了入侵物种对本土环境的肆意破坏。
而无意引入虽然是人为的,主观上并没有引入的意图,只是随着进出口贸易而被引入。近年来,海关在对外贸产品进行检查时,多次查出外来物种。
如5月份时,福建海关曾对一批进口木材检查,发现木板有虫蚀痕迹,仔细检查后发现活虫,检疫发现此虫为有害生物橡胶材小蠹,该虫可危害200多种寄主植株,且繁殖力强、危害性大,是森林主要虫害之一。
天津海关曾在一批**进口的燕麦种子中发现有害生物豚草,它有“植物杀手”之名,可入侵广袤的农田,抑制农作物生长,使得粮食减产,甚至使其颗粒无收,早在03年时它就被列入严重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
当然,进口产品中检测的外来入侵物种,不见得就是无意引进,也可能是人为主动设计。
在众多的外来入侵物种中,加拿大一枝黄花、小龙虾、牛蛙、罗非鱼等最为引人注意。
加拿大一枝花有恶魔之花之称,看似它植株高大、花团锦簇、颜色艳丽,但其根系发达繁殖力强,生长在其周围的植株将枯萎死亡。而如今,恶魔之花已在我国多省泛滥,需要特别重视。
小龙虾、牛蛙、罗非鱼也是外来入侵物种,尽管它们已成为吃货口中的美食,但依旧不能妨碍其对我国水域生态的影响。其中小龙虾在云南被列为一级恶性入侵物种,当地政府曾展开长期的清理,但最终还是失败。罗非鱼已在珠江流域泛滥,严重影响当地水域的生物多样性。
03、如何防治?
从《办法》中来看,想要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那就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首先就是加强全链条监管,从各环节加强防控工作,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其次是要分工明确,要求各地建立起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职责分工展开防控。
当然也要引导公众共同参与,加强科普以及教育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引入丢弃外来物种,鼓励公众举报监督。
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治理,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举措。对外来入侵植株的治理,可在苗期、开花期、结实期等关键生长期进行治理;对外来入侵的病虫害,可采取抗病虫品种、物理化学清理、种苗预处理等,有效防止病害蔓延;对外来入侵的水生物,应针对性捕捞,阻止其种群规模进一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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