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投机倒把(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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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常识
攀枝花建市初期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对上市品种控制过严,把转手倒卖一、二类农副产品也作为投机倒把行为予以查处。
1970年4月,市里在大田、大河、金江、玉泉4个农业区建立了市场管理委员会,加强市场管理。
1972年10月,省、市革委先后颁发了《关于坚决打击投机倒把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村集市管理的规定》,这些文件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三类管理。粮食、油料不准上市,二类农副产品在完成收购任务之前不准上市,三类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前提下才能上市。长途贩运和转手倒卖作为投机倒把行为加以禁止,违者打击。同年12月,市革委还专门成立了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1976年7月7日,省革委颁发了《四川省农村集市管理办法》,同年11月16日市革委颁发了关于集市管理的《布告》。《布告》取消几个自发的集市,禁止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厂矿、企业、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国家统购、派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和未经批准的三类农副产品,禁止私宰生猪,等等。
1977年1月9日,中共四川省委要求全省城乡统一行动,再次掀起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高潮。
这样管理的结果,制约了攀枝花的集市贸易,压抑了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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