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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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百答
临近年末,大家年休假都休了吗?作为新入职的员工,工作第一年有没有年休假?市人社局带来解答↓
入职的第一年:不享受。
分析: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入职的第二年:可享受,须折算。
分析: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如员工从今年的9月1日工作至明年的8月31日,符合了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折算后122÷365×5≈1.67天,可享受1天年休假。
入职的第三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分析: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什么情况之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文字:市人社局
编辑:林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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