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范文(房屋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范文)
最近跟朋友聊天,说到照顾老人的问题,顺便讨论起老人有没有必要立遗嘱,发现还有很多老人对立遗嘱持抵触的态度。小二认为,立遗嘱是非常必要的。为什么呢?我们看一个案例。
【张三50多岁,父亲已去世,母亲现70多岁,身体尚可。张三与妻子李红张三名下房产三套,存款若干,育有两个儿子,生活还算美满幸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一次交通事故中,张三不幸遇难身亡。张三母亲王春花悲痛交加,两个月后抑郁离世。
张三的两个儿子要求继承张三名下的房产,张三的妻子李红愿意放弃对张三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做遗产继承公证时,公证机关要求提供张三的哥哥张大放弃继承其母亲王春花从张三处继承而来的遗产。原来,张三死亡在先,且未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遗产应由母亲王春花、妻子李红、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而其母亲王春花去世后,张三的哥哥张大作为子女有权继承王春花的部分遗产,其中就包括了王春花从张三那里继承而来的财产。
因此,张三的儿子要想顺利继承房产,必须征得张大的同意。可张大狮子大开口,要求张三的儿子支付20万元的对价才愿意放弃继承,否则房子应由三人共有。最终,张三的两个儿子也只能妥协。】
上述案例在生活中并不鲜见:由于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导致死亡后法定继承人过多,继承关系复杂,以致于子女、配偶无法顺利继承遗产的情况比比皆是。这种情况下,若是有继承权的旁系亲属不放弃继承,对于子女来说不仅破了财,亲情也不在了。即使旁系亲属知情达理,也会加大继承过程的繁琐度。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
民法典规定的遗嘱类型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有条件的话做公证遗嘱当然最好,但考虑到可能涉及后续对遗嘱内容的变更等原因,公证遗嘱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其他方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构成要件,也完全能保障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中,小二总结了一下常见导致遗嘱无效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自书遗嘱非本人所写,由他人代写,本人只签字。自书遗嘱必须全部由本人所写,否则就是代书遗嘱,须满足代书遗嘱的合法要件。
2、代书遗嘱由继承人书写。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见证人代书,而继承人不得作为见证人,所以这样的遗嘱无效。
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要求。此类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常见的问题在于遗嘱人找了某个“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这样的遗嘱无效。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的债务人、债权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另外,虽然法律没要求,但是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有多页的,建议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页都签字、按手印,且立遗嘱时最好录像,以增强证明力。
小二整理了一份遗嘱模板,可作为打印遗嘱,大家可以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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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嘱
本人 (身份证号: ),因年事已高,故立此遗嘱对本人所有的财产继承问题进行安排。
一、截止立此遗嘱之日,本人的父亲: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去世;本人的母亲: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去世。
本人【已婚/未婚】,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大儿子/女儿: (身份证号: );二儿子/女儿: (身份证号: )……。
二、本人去世后,将本人生前财产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房产
本人有房产 套,其中:
(1)房产地址:
不动产权证号:
本人去世后,该房产以及房屋内家具、设备等属于本人拥有的份额均由 继承,如果该房屋进行拆迁、被征收征用,所转换的全部利益均由 继承。
(2)房产地址:
……
2、车辆
本人拥有机动车 辆,其中:
(1)车辆品牌 ,车辆识别代号: ,车牌号: 。
本人去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含车牌及相应权益)均由 继承。
(2)……
3、银行存款
【描述方式一】本人共有银行存款约 万元(大写: ),具体额度如下:
(1)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本账户中有存款 万元(大写: )。在本人去世后,该存款由 继承,如后续账户内存款有所变动,不视为对本遗嘱的变更,实际金额以本人去世之日为准。
(2)开户行:
……
【描述方式二】:本人共有银行存款约 万元(大写: )。本人去世后,该存款由 继承 %的比例;由 继承 %的比例。
后续账户内存款有所变动,不视为对本遗嘱的变更,实际金额以本人去世之日为准,每个继承人按上述比例继承相应数额的存款。
4、有价证券
(1)本人名下有股票账户:
开户证券营业部:
账户名:
登录账号:
本人去世后,上述账户中的所有权益(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及资金)全部由 继承。
(2)本人名下有期权账户:
开户营业部:
账户名:
登录账号:
本人去世后,上述账户中的所有权益全部由 继承。
5、公司股权
本人在 公司拥有 %的股权,本人去世后该股权由 继承。若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股权的转让款由 继承。
6、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
在本人去世后,本人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账户余额由 继承。
7、债权
本人拥有对 享有的债权,共计 元,债权凭证为 。
在本人去世后,上述债权及相关权利由 继承。
8、其他(根据情况补充遗产)
(1)本人有手机号: ,运营商为 。
在本人去世后,该手机号的使用权及手机号上的话费余额(如有),全部由 继承。
(2)……
三、声明
1、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人订立本遗嘱时,未受到任何胁迫、欺骗,本遗嘱为本人真实意思地表示。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本人合法取得的、有权处分的个人财产。
4、本遗嘱处分的遗产中若包含本人无权处分的财产(如共有财产中非本人所有的部分),则仅对本人有权处分的部分生效,且本人有权处分的部分财产仍按本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进行处分。
5、若有本遗嘱未涉及到的财产,继承人应当遵循相亲相爱的原则,友好协商处理。
6、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 保管,一份交 保管,具备同等效力。
四、遗嘱见证人
见证人1: ,身份证号: ,与立遗嘱人关系: 。
见证人2: ,身份证号: ,与立遗嘱人关系: 。
上述遗嘱系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本人签署按手印,立遗嘱人订立该遗嘱时神智清醒且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立遗嘱人本人自愿作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立遗嘱人(签字按手印):
见证人1(签字按手印):
见证人2(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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