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控股(中江控股集团)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获悉,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江集团”)100%股权正在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25.47亿元。中江集团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中集团”)于2011年3月实施存续(派生)式公司分立而新设成立的公司,中江集团此次转让也是江中集团整体改制的工作内容之一。中江集团为上市公司中江地产控股股东,鉴于该事项可能导致中江地产实际控制人改变,中江地产已于1月21日开始停牌。
联合转让
根据挂牌公告,中江集团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为1.5亿元,主营业务包括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从财务数据来看,中江集团近来经营情况不佳,近两年净利润均为亏损。
此次挂牌转让的100%中江集团股权包括中江控股持有的48.81%股权、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4.43%股权、江西中医药大学持有的2.19%股权,以及24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14.57%股权。上述股东共同依据中江集团资产评估结果联合挂牌。
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江集团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29129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8335.13万元,净资产为182959.20万元。中江集团涉及的资产及负债绝大部分与房地产相关,其中中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中江地产股份,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考虑到证券市场近一段时间的变化,参照中江地产股票在2014年12月31日前30个交易日股价的加权算术平均价的90%为8.748元/股,故对此次转让100%中江集团股权的挂牌价格进行调整后,挂牌价格确定为254742.30万元。
转让方要求,受让人应保证中江地产注册地五年内不变,并至少五年内不让渡中江集团及中江地产的控制权。意向受让人(或其控股法人股东)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五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或2014年6月30日,意向受让人(或其控股法人股东)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15亿元。
打包出售
中江集团系江中集团于2011年3月29日实施存续(派生)式公司分立而新设成立的公司。中江集团接受了分立前江中集团的部分房地产业务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中江地产上市流通股份A股计31373.73万股(占总股本的72.37%),以及江西江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截至挂牌申请日2015年1月15日,中江集团已质押持有的中江地产14850万股股份,占中江地产总股本的34.25%。中江地产持有海口艺立实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海口艺立实业有限公司拥有海南省海口市1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在处置变卖之中。江中物业主要为南昌江中花园小区和南昌紫金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经济效益基本处持平状态。
中江集团全体股东均同意,上述出售合计100%中江集团股权事项,与不低于收购成本出售南昌江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中投资”)项下的涉及“紫金城”商铺的财产权益打包一并出售,包含从“紫金城”业主处购买的商铺及之前收购的“紫金城”商铺和车位。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财产权益包括“紫金城”商铺共计3130项,面积合计63048.52平方米;车位使用权共计988项。“紫金城”的商铺、车位等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几经波折
根据中江地产披露,江西省国资委2013年3月15日成立了中江控股,随后将中江集团48.81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江控股。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是江西省国资委推进中江集团国有股权对外转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江控股将成为中江集团48.815%国有股权对外挂牌转让的主体。
中江控股持有的中江集团48.815%国有股权与江西中医学院持有的中江集团2.186%国有股权(共计51%的国有股权)于2013年4月23日一并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但是至2013年5月21日挂牌公告期限届满,由于“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已出售商铺极度分散的产权持有模式的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任何一家意向受让方接受,导致本次挂牌转让流标,转让方表示将再启动股权转让程序。
2013年12月30日,该项目再度挂牌,挂牌价格仍为9.16亿元。转让方要求,保证中江地产注册地不变,并至少10年内不让渡中江集团及中江地产的控制权。为妥善解决南昌“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的遗留问题,受让人须将江中投资从业主手中收回的商铺权益类资产以不超过回购价全部予以收购;同时,还应以历史成本价收购江中投资从中江地产购买的部分商铺和车位。因“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情况较为复杂,相关财务数据需进一步详细、完整地进行核查,中江控股2014年1月23日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申请中止该产权交易项目的信息公告。
中江控股于2014年1月26日恢复项目的挂牌信息,挂牌转让时间截止2014年2月19日。再次因为“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转让方又一次提出终止挂牌申请。随后,项目再次挂牌,截至2014年3月14日,友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受让申请。但由于两家意向受让人均未取得合格竞买人资格,最终未能成交。
需要注意的是,1月19日,江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了《江西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资源、高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与民生等领域集中,从不具竞争优势领域有序退出。本次挂牌项目是江西省政府批准的江中集团整体改制的工作内容之一,转让方明确提出,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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