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离婚(万峰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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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离婚(万峰妻子)

每个人都向往幸福美满的生活,更渴望有一个情投意合的伴侣。

但是这看似简单的愿望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得偿所愿。

不过婚姻是责任更是担当,一旦选择了就不能后悔,更不能始乱终弃。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人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抛弃糟糠之妻,甚至扔下年幼无知的孩子。

试问这样的人,午夜梦回时,良心可安?

事件回顾:

嫌弃妻子

2011年3月份的一天,三十岁的万峰(化名)找到调解员,他说要替母亲黄莲香(化名)向父亲万刚(化名)讨个说法。

不过万刚的诉苦并没有得到万峰和黄莲香的理解和认同,万峰说你给了我们几个钱,你就能弥补得了我们所受到的伤害吗?

黄莲香也哭着说:“你这个陈世美,你把我害得好苦,我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万刚见状就强硬地说:“那你们想好,如果你去告我的话,那我就一分钱不出了。”

调解

眼看着现场的气氛非常尴尬。

调解员一边对黄莲香说:“你的遭遇我是一万分个理解,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也把孩子带大了,如今就要用宽容的心态去面对他解决他,再有他说的没错,如果他被判了,那他真的没必要再补偿你们经济损失了。”

调解员又一边对万刚说:“你做的这个事情并不是拿多少钱就能弥补你的妻子和孩子受到的伤害的,尤其是你跟后来这个女的还生了两个孩子,现在两个孩子都上高中了,可是你的这三个孩子却都连小学都没毕业,你有没有觉得对他们愧疚?”

调解员还说:“即便是今天他们同意你用钱来补偿他们了,但是你和这个女的都不要忘了自己的良知,更要尽自己所能地去帮助这三个孩子,因为他们活得实在太不容易了。”

听完调解员的话后,万刚陷入了思考,之后他决定给与妻子和三个孩子140000块钱的经济补偿,只是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三日内支付50000元,第二次则在一年以内支付剩下的9 0000元。

不过万刚要求第一笔钱支付后,黄莲香要跟他去办离婚手续,为了让黄莲香放心,他说如果我不给你剩下的那九万块钱你可以去告我。

一直泪如雨下的黄莲香听到万刚的话后擦干了眼泪,她哽咽着说儿子儿媳刚结婚,急需要一笔钱做生意,所以她答应这个方案,只是她要求万刚要在工作上尽量帮助这三个孩子。

对此,万刚很爽快地同意了,随后他们签了协议。

在后来的回访中,调解员得知黄莲香和万刚在调解后的第二天就去办理了离婚手续。

结语:

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更有追求幸福的自由,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她是单身。

一个已经结婚,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的男人,是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的,因为他不仅是家庭的顶梁柱,更承载着养育子女的责任。

可是有些人,却把爱情看得比责任重多了,正如故事中的万刚一样,他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抛妻弃子甚至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顾,直接带着妻子的嫂子出走,并且跟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两人还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

如果在这二十年时间里,万刚能够想到家中三个孩子的苦,适时地给与黄莲香一定的帮助,让三个孩子能够多读一些书,日子过得不那么苦,也许他们还会对万刚有一丝感情。

可是现实生活中的万刚走了就是走了,他跟“心爱的人”远走他乡开始新的生活,却把家里的糟糠之妻和三个孩子忘得一干二净,把一个家庭的所有重担都推给了瘦弱的黄莲香,可见他的自私以及毫无道德。

如果夫妻之间真的没有什么感情或者说感情已经破裂到无可挽回的地步的话,那么双方可以坦诚相见,处理好孩子的以后生活的前提下协商离婚。

干干净净的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但是万刚的做法不仅不能让人接受,还违背了道德,如果他是一个稍有良知的人,就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而那个跟万刚一起出走的女人,在明知道万刚是三个孩子的爹的情况下,依然决然地跟万刚在一起,让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个够狠心够自私的女人。

不过在她和万刚一起生活的二十年,她始终是一个第三者的身份,她的孩子更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也算是对她的一种惩罚吧。

而这场悲剧最终以万刚拿出14万块钱经济补偿结束。

这些钱对于万刚来说,可能是有一定的压力的。

但是对于黄莲香及其三个孩子来说,这些钱只能帮他们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却无法弥补这些年他们受到的伤害和他们经历过的苦难。

最后,希望万刚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尽量帮扶和黄莲香的三个孩子,否则的话,他的良心又怎么能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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