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徐玉玉案判决结果)

半只脚踏入校门的准大学生们,是不是已经筹集好自己的学费,买好新装备,带着美好的梦想要在这四年去一步步实现呢?

徐玉玉案(徐玉玉案判决结果)

有一个女孩,去年也和你们怀抱着同样的心情,但她却再也不能踏入大学的校门了。关于她的最后一件大事,“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 今日上午在临沂中院一审终获宣判。

她的美好梦想止步于一通电话;

她在报警回来的路上,倒在父亲三轮车里。

还记得徐玉玉吗?那个因被骗9900元父亲血汗钱不甘而死的准大学生。

去年的梦想成为今年的悼词

去年8月19日,即将踏入大学的18岁临沂罗庄女孩徐玉玉接到了一通诈骗电话,结果被骗走了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得知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恳求父亲带她去派出所报了案。在报警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倒在了父亲的三轮车上……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幸于21日离世。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所为。公安部随即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终于等到这一天。”徐玉玉的父亲徐连彬早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请了北京的律师,“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审判,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今天上午徐连彬在法院外向记者表示,心情比较复杂,希望对涉案人员严判。

徐玉玉案主犯为何被判无期徒刑?

今日上午,山东省临沂中院宣判,以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罚金从六十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针对上述情况,相信大家都有一些疑惑:对各被告人的具体量刑主要考虑哪些因素?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与徐玉玉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陈文辉判处无期徒刑的依据又是什么?

临沂中院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对以上问题作出了解读:

一、我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以作案时诈骗金额、拨打诈骗电话次数、赃款分配以及自首、退赔等从轻处罚情节、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诈骗在校学生、造成被害人死亡等从重处罚情节等作为量刑的主要因素;

二、以相关证人证言及书证等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意见书及法庭审理中出庭的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的意见作为依据,去证实徐玉玉的死亡结果与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陈文辉判处无期徒刑的依据是: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

2.被告人陈文辉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3万余次,并在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起组 织、指挥作用,系主犯;

3.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

4.其还以家庭经济困难、亟待救助的在校学生等弱势群体为诈骗对象,社会影响恶劣;

5.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徐玉玉的财产权益,更造成徐玉玉死亡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

每经编辑 汤亚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社、

央广网、中国青年网等

|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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