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并没有犯错(虽然我并没有犯错)

著名儿童教育心理学家阿德勒说:“在人类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错误是不足为奇的。”

人无完人,何况儿童?儿童犯错,不可避免且不可或缺。正因如此,“儿童无错”才有价值、有意义。

所谓“儿童无错”,是教育者对儿童犯错所持有的态度。我们要认识到:犯错是儿童的特点和权利,儿童犯错是有意义的学习所必不可少的。

儿童是未成年人,无论其生理发展还是心理发展都不成熟,而且缺乏生活经验。由于辨认和自控能力比较弱,他们有时不明白规则,有时忘记控制自己,有时难以控制自己,因此犯错是儿童的特点,犯错是儿童的权利。

孩子学走路会摔跤,摔跤是孩子学走路的特点和权利;孩子牙牙学语把“叔叔”喊成“fufu”,发音不精准是孩子学说话的特点和权利;小孩吃饭打坏了碗、玩耍时不慎打碎了花瓶等,都是孩子的权利。

有人对此不理解,只因其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不甚了解。如果我们知道,儿童五岁以前手指的小肌肉还很不发达,就不会为五岁的小孩吃饭不慎摔坏了碗而责骂他,更不会着急地要五岁孩子用笔在田字格里练习写字甚至练习素描。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允许儿童犯错,目的是期待、引导儿童改错,使儿童从错误走向正确,由不完善逐步接近完善。“受教育者的每次犯错,都有改则受益与不改受害两种可能,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受教育者从改错中受益。”儿童就是在不断犯错误、不断改正错误中逐渐成长、成熟起来的。

皮亚杰认为,错误是有意义的学习所必不可少的。错误对儿童来说,具有不可或缺的学习与发展意义。

首先,儿童犯错本身就是教育资源,应该好好利用。产生错误并不意味着失败,而只表明它是学习过程中一个有机而重要的部分。通过思考这些错误是如何发生的,儿童得以学到新东西,并发展一些策略来对付以后出现的问题。学习的缓慢,并不是一种失败,而只表明儿童需要特殊的帮助。

苏霍姆林斯基告诫过我们,正常的教育与惩罚是无缘的。如果轻易用处罚的方式“消灭”错误,产生错误的根源不仅没有被消灭,而且错误的意义也被处罚所消解,从而使教育失去了着力点。正如不要轻易用退烧药,退烧药只是让发烧的症状消失,却容易让我们忽视对发烧症结的诊疗。

“孩子的错误”不是“错误的孩子”,孩子有了错误,不等于说整个孩子就完全错了,孩子的错误只要化解得好,往往能成就优秀的孩子。就像大禹治水,不是堵,而是疏,让孩子学习成长中的错误自然暴露,把这些错误视作宝贵的教育资源,引导孩子纠错前行。华应龙老师的“化错教学”就主张把课堂教学中的差错化为教学资源,相机融入后续的教学过程中,“化腐朽为神奇”,变“事故”为“故事”。

何况有些错误并非错误,只是尚未正确地发现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尤其是儿童的一些“异想天开”,切不可轻易予以打击甚至扼杀。笔者曾听一位小朋友说:“要是能把太阳光里的紫外线灌进自来水管,那妈妈用水洗菜、洗衣服不就可以消毒了?”依据现有的科学水平,这位小朋友的想法确实有点不切实际,但谁能断言这是永远无法实现的科学幻想?

其次,儿童犯错也是教育者进行反思的宝贵资源。拿学生“违规”来说,学生的“违”固然不对,但是有时候也有必要对“规”进行反思审视。春节后我们搬进了新校园,全校数千名学生,虽然已经有一个足球场、四个篮球场,却只有一个排球场,学生因为争夺排球场时而发生冲突。学生向我反映情况,建议再开辟一块排球场,因为他们发现在单双杠场地附近有一块空的场地。我们到现场查看,发现要开辟排球场会有一些安全隐患,不过经过努力是可以消除的。在有关处室的协作努力下,最终消除安全隐患,开辟了新的排球场。在学校,这种学生触发的对“规”的反思审视,不仅让学生需求得到满足,也促使我们和学生一道发展成长,促进学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崔学鸿 作者系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校长)

《人民教育》2023年第10期,原题为《儿童无错 共同进步》

作者:崔学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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