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委托书多久能办好,长租房流程,仅需10分钟,完成现场签约!备案后可取得购房资格
长租房流程,仅需10分钟,完成现场签约!备案后可取得购房资格
自从开展盘活存量房业务以来,不少业主大大在签约时感慨很久没写过那么多字了。终于合作协议网签系统迎来正式上线啦!!
01签约资料
01 产权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02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原件或抵押复印
03银行储蓄卡一张(业主或共有人)
注*提前拨打95533或建行手机银行APP首页卡片详情查询开户支行04业主和共有人都需通过长沙住房APP的实名认证 05其他备件:如共有人不能到场需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需各备复印件一份】
02签署流程
01点击签署委托申请提交之后,租赁试点企业将进行接件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用户进行房产核实后将发起委托协议签订,您可以在试点企业通知后,在“我的交易”进行线上协议签署。
02核对签字请仔细阅读核对委托协议,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签名;
03查看进度签署完成后,5个工作日用户可在首页”租赁专区”点击“房源委托长租-长租委托记录”查看进行长租委托的房产记录,点击“查详情”查看详细信息及办理进度。
03重要条款
01《合作协议》第二条-第4点合作运营期需满120个月。合作标的房屋在监管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并首次产生租金交易账单之日起算,任何原因导致的合作标的房屋空置期间(未在监管服务平台产生租金交易账单的期间)不计算在合作运营期内,且合作运营期需相应顺延,直至合作标的房屋在监管服务平台产生租金交易账单的累计时间达到120个月。
02《合作协议》第二条-第6点本协议履行期间,业主方自行租赁住房的,需每月按¥50.00(大写:伍拾元)/套向试点企业支付服务费。如住房出租未满一个月,则按天计算该费用(每月按30天计),如房屋整月未有出租该费用不计收。业主方委托试点企业出租运营的,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另行计算。
04《合作协议》第五条-第1点根据《关于支持长沙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长财税【2020】2号)文件规定: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对在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给予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个人出租住房实际综合税负为零。
05《合作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甲方在合作运营期改变房屋用途,致使合作标的房屋没有作为租赁住房使用的、合作标的房屋在合作运营期不满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致使合作标的房屋不能作为租赁住房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作标的房屋未作为或不能作为租赁住房使用天数×7元/天计算),违约时间不计入合作运营期,且甲方足额支付前述违约金之前,合作标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注: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进行线上协议网签,可选择进行在柜台线下签约。
04 签约问答
合同期满十年就可以了吗?那120个月是什么意思呢?
业主方将标的房屋盘活运营时限(合作运营期)不少于120个月。
运营时限是指标的房屋在监管服务平台开始租赁合同备案(房屋开始出租)产生租金交易账单累计时间满120个月。
如果我要盘活我的房子,我需要怎么操作呢?
申请流程:打开长沙住房APP“首页”页面—租赁专区—点击“房源委托长租”—点击“委托长租(10年期起)”—点击拟发布的委托房源—选择委托长租企业如“长沙长房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填写信息并提交“确定委托”。(可关注公众号查看之前的操作文章)
供作租赁住房后如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操作?
住建部门正在搭建线上租赁合同备案平台,预计8月中旬将上线运行,可关注长房租赁公众号到时会推送步骤操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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