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妇女(什么叫妇女两头空)

近年来,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我国妇女权益保护不断得到加强,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但就农村妇女而言,总体仍处于权益保护的弱势地位,拐卖、家暴、土地权益被漠视等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传统的性别和婚姻家庭观念也对女性发展形成束缚,不利于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亟需予以重视。

拐卖妇女现象暗滋。从近年发生的案件来看,农村仍是拐卖妇女的重灾区。如近期发生的丰县“生八孩女子”事件中,被拐女子铁链加身,生活环境恶劣,沦为生育工具,人身权利遭受严重侵犯。而拐卖发生后,由于农村的“熟人社会”和利益共同体特点,加之“男尊女卑”“妇女是传宗接代工具”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村民往往将被拐来的妇女视为“特殊的私有财产”,一些基层干部也常常“睁只眼、闭只眼”,默许纵容买卖妇女的恶行,农村“群防共犯”难以实现。此外,农村婚恋市场男性“过剩”的状况,也使农村暗藏拐卖妇女的隐患。对买卖妇女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惩罚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同时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排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平等财产权益难保。近年来,“农村外嫁女、离婚妇女土地权益‘两头空’”现象频频被爆出,以土地权益为代表的农村妇女财产权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和重视。据人民政协报2021年6月报道,一些农村地区还存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认知,不仅家庭自动将外嫁女排除在利益共同体之外,村规民约中也规定出嫁女、离婚或丧偶妇女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分给土地权益。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时常受到侵害,将进一步女性经济弱势地位,加剧男女不平等,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建议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法律细则,加大对村民自治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村规民约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依法维权意识淡薄。据澎湃新闻近期报道,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养育孩子而形成的“夫出妻守”的家庭分工模式较为普遍,而且随着“三孩”政策出台,在农村托幼配套设施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农村妇女成“留守妻子”的情况可能愈加普遍,在婚姻关系中的附属地位也将进一步强化。但实际上,这种相处模式会加剧夫妻经济地位的差距,使女性在遭遇家暴、虐待等时缺少维权勇气。不仅在家庭内部如此,一些进城务工的妇女也常因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成为劳动侵权案件的受害者。这些状况实际不利于农村妇女自我价值的实现,导致其在参与乡村治理等社会事务时成为弱势群体。建议发挥妇联、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提高农村妇女对侵权行为的识别和维权能力,畅通维权渠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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