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搬家 法院多久,饭店租约到期不续也不搬 法院强制执行两小时搬空
饭店租约到期不续也不搬 法院强制执行两小时搬空
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 吴冰清 摄影 刘陈平
米饭热气腾腾刚出锅、葱姜蒜已切细备好、服务员正给一桌客人上菜……16日上午11点,成都武侯区林荫街一家饭店,忙碌而有序,等着即将到来的客流高峰。
这是成都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惩戒失信 打击拒执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一幕,两个多小时后,饭店被堆进了搬家公司的几辆大货车;房屋则查封,留给房东。据了解,此次全成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执行行动,共出动1263人,穷尽司法手段,让“老赖”无处遁形。
现场:
餐厅仍在营业 法院2小时腾空退房
昨日现场,执行法官带领着法警、公证处、资产评估公司以及搬家公司等来到了现场开展强制执法。
在到达现场时,该餐厅仍然处在营业之中——记者看到,两位客人正在餐厅里用餐。随即,执法组分成外围警戒、现场实施、财产登记、运输、安置接收等小组进行强制腾房。拉起警戒线、关闭燃气、封闭厨房、搬出餐具、拆除燃具……经过2个小时的执法,执法人员对餐厅内的物品逐一登记造册、搬离,并将房屋归还给了地震局,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震慑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现场,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
现场的执行法官表示,餐厅内腾出的物品,除了不易保存的生鲜食品等由餐厅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带走外,其余将全部由地震局委托给武侯区人民法院封存。
房主:房屋到期收不了 不得已告上法院
作为申请执行方,四川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峰说,“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他告诉记者,2014年,杨某与地震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将地震局的一处面积约79平方米的临街房屋租赁给杨某使用,租期1年,租金每月6441.75元,杨某用于开餐厅。合同到期后,地震局向杨某送达了《关于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的通知》,要求腾退、返还房屋,并结清欠付租金、水电气费用。“他收到《通知》后,竟然找各种理由拒绝腾退返还房屋,并且要求继续租赁并占用使用该房屋至今。”杨峰无奈地说,在多次沟通无果之后,地震局随即起诉至武侯区人民法院。
但是,杨某对武侯法院作出的判决表示不满,并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
双方有30万债务未清 不愿退还房屋
在昨日的强制执行现场,杨某并未到达现场。不过,记者在《杨某、四川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生判决书》中看到,杨某上诉的请求有:杨某与地震局之间还有三十多万的债务未清。
对此,二审时,成都中院认为,杨某所述内容仅有其本人陈述,而无具体证据证明,故法院不予采纳。二审在2016年9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
“在我们做出判决后,杨某仍然占用地震局的房屋。”成都中院相关法官说,去年11月27日,法院就向杨某发出了《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提醒:
专项执行活动 剑指两类“老赖”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将以强化司法惩戒为重点,采取集中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打击“拒执”犯罪、当事人自诉等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抗拒阻碍执行嚣张气焰,树立法律权威。
此次活动将重点打击两类“老赖”:
1、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失信曝光。
2、对拒执被执行人及其他妨害执行人员依法打击:
对虽不构成犯罪但失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或其他妨害执行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或罚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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