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装水电材料可以用多久,小水电站可以承包50年吗?广东法院这一判例值得关注

小水电站可以承包50年吗?广东法院这一判例值得关注

出租装水电材料可以用多久,小水电站可以承包50年吗?广东**这一判例值得关注

2021年2月4日,该案在惠州市龙门县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由于几个被诉企业的的情形大致相同,下面我们择取了其中一间被诉企业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为大家提供参考。具体如下:
第一,根据低冚合同第五条第1、4点约定,原告将低冚电站的经营管理权发包给答辩人投资承包经营,答辩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答辩人负责,答辩人支付保证金,并按低冚合同第三条缴纳承包款,显然,案涉合同的标的系低冚电站的投资经营权,并非电站的使用和支付租金问题,故低冚合同实际属于投资承包合同。

二、答辩人与原告签订的《低冚合同》系答辩人与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受法律保护。
承包前的机房外观
承包后的机房外观

其次,原告发包“永汉镇低冚电站”的初衷为了借助答辩人的资金优势,挖掘小水电的潜能,提高经济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原告的发包行为并无损害集体利益。

所以,低冚合同无论内容形式均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应当遵照执行。
三、无论基于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原告均无权诉请解除《低冚合同》。
(一)承包期内,答辩人无任何违反低冚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原告无理由据此主张解除合同。

第一,根据答辩人与原告签订的低冚承包合同,承包期为:2002年7月1日至2062年6月30日止,案涉合同在承包期内,且低冚合同第八条还特别约定,承包期满后,如电站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答辩人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三,原告并未举证证明答辩人存在违反低冚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故无权据此主张解除合同。

所以,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可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理由,且原告不享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依法可解除合同的权利。
承包前的机房
承包改造后的机房

其次,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低冚合同完全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目标一致,就是为了盘活资产、防止资源浪费、解除安全隐患,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以答辩人投入大量资金改造作为承包前提。

五、《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所以,答辩人认为,原告应当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更应遵守低冚合同的约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主张解除《低冚合同》无事实依据依据和法律,其诉讼请求依法应予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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