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退休死亡新规(2020年退休死亡新规定30个)
农民是我国最重要的群体之一,从我国成立至今,他们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但是相比城镇职工,农民在一些福利待遇上是有缺失的!
比如企业职工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农民朋友们却享受不到。
之前,各个省份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省企业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政策。2021年,国家层面下发文件,统一规范了企业职工的这两项待遇。
其中企业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抚恤金标准根据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分为两部分:在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后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为9个月。
按照这样的标准,企业职工去世后家属最少可以领取上万元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对于不少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而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的逐步完善,城乡居民的保障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一些省份开始逐步建立城乡居民的丧葬费制度。
近日,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这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
按照黑龙江的《实施意见》,丧葬补助的目标对象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管是当前正在缴费的,还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
而最让人关注的当然是能发多少钱了,按照《实施意见》黑龙江的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500元。不过,这不代表所有人的丧葬补助金都是500元,因为文件中提到,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补助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对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龙江县、漠河市等一些市县,之前就已经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相关政策,像漠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000元,因此可以继续按照1000元的标准发放。
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当自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手续,就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那还有哪些省份落实了农民的丧葬补助金政策呢?
2022年5月,江西省明确了全省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实行一次性发放,全省最低发放标准为1000元。
江苏南京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为2750元。
福建省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按死亡当月本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
河南省2021年明确,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为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可以看到,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地方已经开始逐步完善城乡居民的丧葬补助金制度,农民朋友们也可以领取到这么一笔钱了,大部分地区农民的丧葬补助金标准都高于500元。
相信未来,国家层面肯定也会逐步出台相关政策,统一规范城乡居民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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