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迁户口的新政策(原房主不迁户口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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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常识
东北网11月25日讯(记者 唐继厚)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于房屋产权的变更和户口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围绕户口问题有时会引发纠纷。
李先生和王女士于2019年8月25日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先生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一套自有住房出售给王女士,房屋总价款为47.5万元,王女士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收到房款后三日内,李先生应当协助王女士办理过户手续。合同还约定,李先生应当在交房时将该房证上所有户籍迁出,否则按照房屋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2019年9月18日,王女士按约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李先生却迟迟不将自己的户籍迁出。王女士多次找到李先生协商此事,李先生却以自己人在外地为由拒绝办理。2021年1月,王女士申请仲裁,要求李先生将户籍迁出该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由于户籍迁移问题不属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因此王女士要求李先生将户籍迁出该房屋的仲裁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是,李先生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户籍迁出,应承担违约责任,王女士要求李先生支付违约金的仲裁请求,仲裁庭予以支持。
最后,经过仲裁庭调解,李先生在庭审结束后将户籍迁出,并向王女士支付了50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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