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贴息贷款资料交上去后还要多久(人社局贴息贷款要求)
01 陕西省工信厅《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
支持方式
按贷款年限给予最高两年贴息,贴息比例为不超过企业支付贷款利息额的30%,单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条件
申报单位需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并在2020-2021年按期偿还本息的企业。
申报程序
融资服务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内容应保持一致。企业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czy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增”,选择“省级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融资服务项目”)。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02 西安市科技局《流动资金贷款补助》
支持方式
1、短期
(1)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对于出具推荐函,采用无形资产质押,通过合作担保公司担保或合作银行直贷等方式,获得合作银行1年(含)以内贷款的企业,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按照无形资产质押额的2%给予贷款贴息;营业收入高于5000万元、低于4亿元(含)的,按照无形资产质押额的1%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最高支持三次。
(2)技术交易信用贷款。对于出具推荐函,具有经认定的近两个年度的技术合同,通过信用贷款方式,获得合作银行1年(含)以内贷款的企业,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按照贷款额的 2%给予贷款贴息;营业收入高于5000万元、低于4亿元(含)的,按照贷款额的1%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最高支持三次。
(3)对于未出具推荐函但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科创企业培育项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企业,按照贷款额的0.5%、每家企业不超过 10万元给予贷款贴息。总贴息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预算控制,统筹安排。
每家企业每年1、2项贷款贴息总额合计不超过20 万元,且1、2项支持均已满三次的企业第3项不再予以支持。
2、长期
对于出具推荐函,采用无形资产质押,通过合作担保公司 担保或合作银行直贷等方式,获得合作银行 1 年以上、3 年(含) 以内贷款的企业,偿还合作银行贷款本息后,按照不超过年均贷 款额的 2%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 20 万 元,最高支持三次。
支持条件
(一)出具推荐函确认的科技企业
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
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技术合同企业,或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
4.企业采用无形资产质押,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公司承保或银行直贷等方式,或企业具有经认定的近两个年度的技术合同,通过信用贷款方式,获得合作银行贷款。
(二)未出具推荐函但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科创企业培育项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企业,可统筹享受贴息。
申报程序
每年1月、7月,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和合作机构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贴息及补助申请材料,受托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形成汇总材料,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汇总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支持项目计划,交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并进行社会公示后,由市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03 西安市高新区《支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若干政策》
支持方式
1、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
科技企业通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或票据贴现,以及发行“区域集优”债券、集合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在境内外获得债务融资,并且用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购买原材料,增加补充研发费用等支出的,根据企业债务融资规模,按照实际利率与资金入账日LPR孰低计算利息的3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2、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择优给予经西安高新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1%的担保费用补贴,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条件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关机构。
2.高新区内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企业、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认定的农业科技企业、按照《西安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认定的独角兽系列企业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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