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以后,我国伤残军人抚恤费(1982年以后,我国伤残军人抚恤费是多少)

1、企业单位职工;

1982年以后,我国伤残军人抚恤费(1982年以后,我国伤残军人抚恤费是多少)

2、公务员:

3、事业编制单位人员:

上述三种类型的投保人,在其退休后去世,可享受下列福利:

1、个人养老待遇账户余额,职业、企业年金账户余额,遗属可继承。

2、丧葬津贴;

3、抚恤费。

一、企退员工去世后的待遇

1、个人退休待遇户头中的存储额:

个人养老待遇账户中的存储额÷139个月。若累积退休待遇的月数少于已领的月份,则个人户头中仍有存储额,而领取了13年以上的待遇,个人户头中上基本上没有余额了。

如果一个人的账户里有100000元,100000元÷139个月=719元,若本人领120个月,即拿到了86280元,那么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13720元。遗属能继承。

2、殡葬津贴:按二倍的广东省城镇居民2021年每人平均能够支配的月收益来计算发放标准。月收益是:4571元。故其家属可享有以下福利:

即:4571元×2=9142元。

3、抚恤费:企业职工去世后,按上一年广东省本地居民平均能够支配的月收益来计算,并按其缴款年限计算抚恤费,每享受一年养老待遇,则降低一个月的抚恤费,最少九个月。

具体而言,如果缴款年限超过15年,则发给九个月的抚恤费,而缴款年限每延长一年,则增加一个月的发放抚恤费月数,最高可达30个月。请参阅下列表格:

例如:刘大爷有28年的缴款年限,对应的应发抚恤费是22个月,而刘大爷享受了10年的退休待遇去世的。要减除10个月的抚恤费领取月数,遗属能领取的抚恤费是:

(12个月×4571元)=45710元。

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

若未退休挂了,则按以下规定计算离世人员的缴款年限和领取抚恤费的月数:

二、公务员身份的退休人员去世福利

1、个人养老待遇户头余额,遗属可继承。

2、丧葬津贴:全国统一固定金额是:5000元;

3、抚恤费: 因病去世,按广东省上一年度人均可主导收益的2倍,另加生前40个月的薪水或退休待遇。

即:(4571元×2)+(40个月X4571元)=191982元。

因公去世:根据上一年度人均可主导收益的20倍,另加40个月的薪水或基本退休待遇。

即:(4571元×20个月)+(40个月X4571元)=274260元。

三、事业编制单位身份的退休人员去世待遇

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其遗属享有与公务员同等的待遇。

1、个人养老待遇户头和职业年金账户如有余额,遗属能继承。

2、丧葬津贴是:4000或5000元,

3、抚恤费,(同上公务员死亡后的福利)。

四、丧葬津贴的申领规定:

企业员工去世后,遗属向社保行政部门申报其死亡情况。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填写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档案,并对其去世后的有关信息进行汇总;为遗属发放抚恤费。

总之,企业、公务员、事业编制单位三种人员的去世,都有相应的发放标准制度,总的来说,不管是谁去世,都会得到不错的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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