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意外险怎么理赔(一家保险公司买了两份意外保险理赔怎么弄)
前几天,隔壁老王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腿部骨折,被送去医院住院治疗。
住院后,老王突然想起自己买过两份意外险,虽然腿部骨折,但他非常庆幸自己购买了两份意外险,心想,这次住院的医疗费有着落了。
随后,他便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准备在出院后进行理赔申请。但让老王意外的是,保险公司给他的答复是,两份意外险中只有一份可以理赔。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都是意外险,咋一个赔,一个不赔呢?
原来老王虽然购买了两份意外险,但是其中一份为意外伤害险,另一份附加了意外医疗。对于摔伤导致的骨折,属于意外医疗的赔偿范围内,但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赔付范围,所以老王这次摔伤只有一份意外险可以赔偿。
那么同样都是意外险,意外伤害险与意外医疗险有什么区别呢?
意外险分两种:一种是“意外伤害险”;一种是“意外医疗险”。他们虽然同为意外险,但在对因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进行赔付时,二者差别很大。
1.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一般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险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的保险责任。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险的赔付和医疗费无关,他是针对伤残、身故这样的大意外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意外伤残保障的内容依据行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分为1-10级,8大类共281项。伤残赔付比例与伤残等级相对应,具体如下:
2.意外医疗险
意外医疗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保障范围与保障金额范围内,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意外医疗险通常包含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这种保险一般不会单独承保,他会作为意外伤害险的附加险承保。
意外医疗险与大意外无关,他只赔付生活中常见小意外造成的医疗费。并且,意外医疗险具有损失补偿性,也就是说,对于被保险人实际的医疗费用,如果已有医保等其他渠道做出过补偿,保险公司只赔付补偿以外的费用。
对于意外医疗,我们还需要注意免赔额、赔付比例、报销范围。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比如免赔额为100元,则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才有机会理赔报销,没有超过100元就报销不了。
3.日常生活中的哪些“意外”意外险不赔?
值得注意的是,意外险有它的承保范围,但这个“意外”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意外”还是有不少区别的,比如很多情况看似是“意外”,但是意外险是不赔的。
1)中暑身故
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属于内在因素引起,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所以,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能赔付。
2)个体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个人食物中毒被视为个案,所以保险公司对这种情况不理赔。
3)因病摔倒死亡
身体健康的人出现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不会死亡,最多骨折或一些小擦伤。假如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疾病,那么摔倒就只是诱因,所以意外险是无法赔付的。如果投保的是人寿保险,就可以获得赔付。
4)高原反应死亡
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所以对这种情况,意外险不能赔付。
5)过劳死亡
过劳猝死是因为长期慢性疲劳导致的,当事人却因为不自知或不以为意,身体耗竭而导致病发死亡,意外险不能赔偿。为避免过劳猝死,每个人都不要给自己太大的负担,珍爱生命最重要。
6)妊娠意外
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7)手术意外死亡
手术是由于疾病,而非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本身和其亲属事先就已经知道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虽然,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意外,但这不是意外伤害。所以并不能得到理赔。所以想得到全面的保障,意外险和重疾险都要购买。
8)冲浪溺水身故
一般在寿险的意外伤害条款中都明确规定,如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活动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用等情况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某些产品也包含一些高危运动项目。但对投保人却有严格限制,且在保费也会有较多增加。
文章转载自:财险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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