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封号(后妃封号两个字)

按照明代制度,凡是天子、亲王的后、妃宫嫔,一般慎选良家女充任,进幸者弗受,所以明代的后妃大多出自民间。尽管明初之时,成祖的仁孝皇后是功臣徐达之女,但显然是明初未定制度时的产物。其后,则多出自民间,所以每当新君登极,就有选秀女之谣。

后妃封号(后妃封号两个字)

明代选秀女之制,其实也并非通行于天下,大概只是在京师附近地区推行。起初还是两京并重,所以后妃中尚有南人,如宣宗胡后,济宁人;孙后邹平人;吴妃,丹徒人;郭嫔,凤阳人;英宗钱后,海州人;宪宗王后,武宗夏后,全是上元人;世宗方后,江宁人。但自明代中期以后,选妃大多是在京师,不及远方,显然一是出于地近易采,二是为了防止滋扰。如英宗周妃,昌平人;景帝汪后及宪帝吴后,全是顺天人;世宗杜妃(穆宗生母),大兴人;穆宗李后昌平入;穆宗陈后,通州人;穆宗李妃(神宗生母),擲县人;神宗王后,余姚人而生于京师;神宗郑贵妃大兴人;光宗郭后,顺天人;光宗王妃(熹宗生母),顺天人;光宗刘妃(崇祯帝生母)海州人但人籍宛平;崇祯皇帝周后,苏州人但家在大兴,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后妃封号(后妃封号两个字)

明代有选淑女之制,选入官中的淑女,当然尚无名分,但一旦得皇帝的宠幸,就很快列人嫔妃之列。如嘉端十四年(1535)十一月,下诏选淑女。河南延津人李拱震献其女。次年二月,就封此女为“敬嫔”。明代官中妃子,有些来自高丽。如明太祖第十四女含山公主的母妃韩氏就是高丽人。永乐年间,高丽贡女更是很多,如光禄寺官员权永均诸女就是高丽人。

明代内廷嫔御,尊称“贵妃”巳至极顶。如太祖时,有贵妃孙氏,谥成穆;成祖时,有贲妃张氏,谥昭懿,贵妃王氏,谥昭献;仁宗肘,有贵妃郭氏,谥恭肃。但当时的贵妃,尚无“皇”字,所以有册无宝。

后妃封号(后妃封号两个字)

皇”字之用,明初即有,如太祖朝册李氏为“皇淑妃”,又进封郭氏为“皇宁妃”,但贵妃却不用“皇”字。至宣宗时,孝恭皇后先曾拜贵妃,才开始称“皇贵妃”。此后,“皇”字专属贲妃。在皇贵妃之下,就是贵妃。如洪武三年(1370),册孙氏为贵妃,仅授予她金册却无金宝(也即金印)。宣宗立孙贵妃,制一金宝赐予她。贵妃有金宝,自此始贵妃之下,则为一般的妃子。妃嫔没有金宝,也无金册,只是用涂金的银册。明代宫中诸妃的位号,只取“贤、淑、庄、敬、惠、顺、康、宁”等字作为称呼,如洪武十七年(1384)册李氏为“淑妃”,又正德元年(1506),册沈氏为“贤妃”,吴氏为“德妃”之类,均可为证自后、妃之下,则为嫔。

明初,无九嫔之名。自后、妃之下,杂置诸宫嫔,而赐以婕妤、昭仪、贵人、美人、昭容、选侍、淑女等名号。嘉靖十年(1531)三月,明世宗伤古礼,为九嫔之选,如册方氏为德嫔,而郑氏、王氏、阎氏、韦氏、沈氏、卢氏、沈氏、杜氏,则分别册为贤嫔、庄嫔、丽嫔、惠嫔、安嫔、和嫔、僖嫔、康嫔。位列九嫔,即可头戴九翟冠,身穿大采菊衣,圭用次玉谷文,再用涂黄金之册,其礼仪仅低于皇后五分之一。这是明代礼制在嘉靖朝得以革新的又一例子。

宫女一旦得到皇帝的初幸成为妃子之后,其后皇帝的临幸之制,在明代宫中也自有一套体制。按照明代的制度,宫中女宫中的尚寝,专门侍候皇帝寝处之事。另外太监中的文书房内官,也专门记载每晚皇帝幸宿何处以及临幸宫嫔的年月。所记之册,称《钦录簿》以便他日稽考。又据记载,每晚,各宫之门上都挂土两盛红纱灯笼,等候皇帝的临幸。一旦皇帝临幸某宫,那么此宫门上之灯先行卸下。宫中东西巡街之人,即刻传令,各官俱卸灯歇息。

在唐时期,凡是妃嫔所生的皇子,等到他御极成为皇帝以后,一般尊后为太后而晋自己的生母为皇太妃,虽然恩礼无异但其中还是可以看出嫡庶之分。一至后唐庄宗时,反而以嫡母为太妃,而以生母为太后,完全是一种冠履倒置的做法,显然与少数民族的风气有关。

至明代,凡不是皇后所生的诸帝等到他即位以后,大体不将两官并尊。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例外,如景帝即位后,尊皇太后孙氏为“上圣太后”,生母贤妃吴氏为“皇太后”。成化初年,宪宗尊皇后钱氏为“慈懿皇太后”,贵妃周氏也为皇太后,但无尊号,以便使两者之间的等威稍有差别。隆庆六年(1572),明神宗即位以后,经张居正的主持,于是出现了两宫并尊之制,同时进为皇太后,其中嫡母陈氏为“仁圣皇太后”,生母李氏为“慈圣皇太后”。神宗刚即位时,宫中下旨,其开头即为:皇后懿旨皇贵妃令旨皇帝圣旨,云云。这里所调的皇后指嫡母陈氏,而皇贵妃则指生母李氏。可见,从一开始,就已是三宫井列,至后出现嫡母、生母之制,实不足怪。

按照《皇明典礼》的规定,皇太子正妃,可以封为妃子,其次只可封为才人。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皇太子第一子出生,其生母是钦命选侍王氏,尚无封号。于是下令内图及礼部拟议进呈。先后所拟有“皇太子嫔”“皇太子夫人”,均没被神宗允准。最后神宗下旨,晋封为“才人”。这显然是遵典礼而行。在明代,一些贵妃为皇帝宠幸,如宪宗之宠万贵妃,神宗之宠郑贵妃,即是其例。尽管礼遇隆重,但皇帝的内宫家法还是相当严厉,对她们防维甚峻。

这可从下面两个例子中得到证实。万历年间官中有一太监史臣,在宫内已是相当贵显。正好遇到文书房缺员,神宗认为史臣可补此缺,而郑贵妃从旁也力赞史臣。正是因为郑贵妃的干预,才导致神宗发怒,将史臣答责,并发到南京。

又万历年间,吕坤曾撰《闺范图说》一书,上面有郑贵妃所作之序,并给以刊刻,为此招来很多臣下的弹劾。神宗见到这些弹劾奏章之后,心中大为不悦。只是因为郑贵妃的缘故,才下旨说此书是御赐以平息朝中风波。但经此一事,吕坤也不安于位,只好去位离职。

后妃既是皇帝所定“内令”的忠实执行者,又为天下妇女的表率。她们一方面秉承皇帝的旨意,小心侍候,恪守妇道,希望自己的行为能母仪天下;另一方面,她们自已也创制了《女诫》、《内训》等书,作为规范宫中女子的道德准则。洪武初年马皇后作有《女诫》,开了此类训导妇女书籍的风气之先。至成祖朝仁孝皇后徐氏于永乐二年(1404)冬撰成《内训》一书,发扬光大马皇后“教训之言”,以教宫壹,垂法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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