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其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 (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100%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分析指标为资本积累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和不良资产比率。分析指标主要对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质量,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验证。其中:

资本积累率 = (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 益)× 100%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100%

总资产报酬率 =[ (利润总额 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 × 100%

不良资产比率 = (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 100%

3.需剔除的增值因素为:

(1)国家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的国有资本;

(2)政府无偿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

(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有资本;

(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的国有资本;

(5)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的国有资本;

(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有资本;

(7)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债权转股权”增加的国有资本;

(8)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资本。

4.需剔除的减值因素为:

(1)经专项批准核减的国有资本;

(2)政府无偿划出或分立核减的国有资本;

(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核减的国有资本;

(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核减的国有资本;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核减的国有资本;

(6)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减少的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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