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哪个剧,点燃木兰的精神光芒——观辽宁芭蕾舞团舞剧《花木兰》

点燃木兰的精神光芒——观辽宁芭蕾舞团舞剧《花木兰》

芭蕾舞剧《花木兰》剧照

北朝民歌中的一首《木兰诗》,历经一千多年,给我们一代又一代人带来了喜悦和激昂。这首经典诗歌不仅是我国文学殿堂的瑰宝,还成了众多艺术样式进行再创作的土壤。木兰题材跨越了时间、空间、艺术样式的界限,衍生出来各种各样的作品,珠围翠绕,琳琅满目。然而,这也正是辽宁芭蕾舞团日前创作演出的舞剧《花木兰》遇到的挑战。独特的个性,是这部舞剧的生存基础。

挖掘、提炼并营造出思想内蕴的新境界

首先,该剧最重要的个性是对时代精神的深刻把握与独特解读。历来对木兰题材的解读并非是一致的。对《木兰诗》,有人把花木兰的替父从军视同缇萦代父赎罪,以及秦女休、庞娥亲代父报仇,强调的都是劝孝之意。更多人则是强调,木兰做出与男子同样的业绩,毫不逊色男儿的英武之气,“安能辨我是雄雌”。

然而,如果仅止于此,豫剧《花木兰》早就光彩地立碑于前了,芭蕾舞剧《花木兰》倘若紧随其后,也就不过尔尔。非常可贵的是,这部舞剧把主人公与时代紧密联系在一起,点燃了主人公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精神光芒。

序幕中,木兰独舞,始终是以长弓为轴心,在一个大大的圆光斑里,她手中的长弓或横托,或平举,或竖立,或环转,或拉弓如满月,或持弓而远眺……恰好形成了古典芭蕾外圆内方的构图。在这寥廓天穹之下,空濛大地之上,她有何所思,何所忆?

当继续欣赏下去,就不会把这个序幕的独舞仅仅看成是全剧的楔子。主人公初次练兵惊慌失措,竟然在情急之下,咬伤伙伴的手臂,趴在地上,无法面对战友们指责的目光。她无地自容,对天长叹。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场面是,幻化中,出现了茅草屋,出现了父亲、母亲和弟弟,出现了温馨的四人舞。在如仙如友的村姑们的环绕下,亲人们三次抚摸她的面庞,使得她毅然拿起了那副长弓。之后是精彩的双人舞——主人公与军官李朔练弓习射舞。在这段双人舞中,每一次持弓、举弓、拉弓、射箭,都迸射出主人公花木兰愈加宏大的志向、愈加刚毅的品格。在接下来,迎接敌酋偷袭时,她勇敢地参战,射伤敌酋,夺得胜利。只有这时,她完成了从村姑向战士的转变。

然而,这仅仅是序幕独舞之内蕴的外层。到了第二幕,操练之后的小憩,主人公在凝视远方时发现,五彩霞光的湖畔飞来一群水鸟。它们自由自在地翱翔,聚栖在一起,对着平滑如镜的水面或欣赏自己,或嬉戏逗引,或梳洗羽毛,或倏然凌空。这是花木兰眼中的水鸟,抑或也是水鸟眼中的花木兰,或者是花木兰此时此刻的心之向往。在随后她与李朔的双人舞,就是“人化”的水鸟——一种生命的最自由状态。

直到尾声,已经“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的花木兰,面对静谧和谐的家乡田园,她想到的是李朔将军。在这段双人舞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对苍天的热望,那是在凝视中对自由的描绘,那是在幻想中对人生价值的崭新发现,那是在期盼中对命运火一样的渴求。

客观地说,《木兰诗》中没有爱情故事,只有“出门看火伴(伙伴),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芭蕾舞剧《花木兰》中,编导也没有刻意制造爱情故事。在主人公受伤,意外暴露女性身份之后,就是一场残酷的战斗,李朔壮烈殉国。李朔之死可以解释为出于对战友木兰的保护,挡住敌酋的飞箭;更可以解释为,他“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因为,中箭之后,他用尽最后的气力拔出带血的利箭,交与花木兰,并将其托起,使之拼力射杀敌酋。由此看来,尾声中的双人舞,与其说是爱的倾诉,不如说是对理想的执着向往。

如果说第一幕,主人公完成了由村姑到战士的转变,那么,第二幕,从湖畔畅想,思绪如鸟飞翔,到与李朔及战友们生死与共,一往无前,夺得胜利,再到舍弃高官厚禄,毅然返乡,回归自我,舞剧实现的是主人公“人的觉醒”。

人的觉醒,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精神光彩。主人公替父从军的行动已经是“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志和信仰价值”了。而她由羡慕湖畔水鸟的自由自在,尽显本体的从容怡情,立功后,弃官回归的不同凡响的行动,正是“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当回归村姑形象的主人公与幻境中的战友李朔跳起双人舞的时候,可以说,她在拥抱真实的、自由的、和平的、善良的、淳朴的、美好的人性。这也正是序幕独舞的昭示。

从序幕独舞到全剧,长弓不是普通的道具,而是非常重要的象征,代表那个时代的风尚。从曹植《白马篇》的“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到北朝民歌《李波小妹歌》中的“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无不洋溢着尚武之风,显示着蓬勃的生命力度。也正因为是这样的锐不可当的前行开拓,才会对人生,对命运,对人的价值产生思辨与觉醒。这正是芭蕾舞剧《花木兰》在同类题材中,挖掘、提炼并营造出思想内蕴的新境界。

凸显芭蕾舞剧的中国元素

芭蕾舞剧《花木兰》独特艺术个性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主创自觉地融入中国元素,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芭蕾舞剧。其鲜明的中国风格,至少表现在这样几点上:

第一,无奇不传。李渔说,“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可见非奇不传。新,即奇之别名也。”芭蕾舞剧《花木兰》正是以这样的中国戏剧思维方式进行创作的,大胆地从民歌的形式中走出来,略过《木兰诗》精彩的铺陈渲染,舍掉其中的复叠和排比,甚至一改全诗的喜剧风格,独独着眼于“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两句十个字上,进行“无中生有”而又合乎逻辑的创作:主人公初次操演失败,继而发奋图强,“慷慨多气”;一战初捷,“抚枕不能寐,振衣独长想”,思绪飞扬;女性身份被识破,陷入绝境,但却反倒把最后的决死一战变成了决胜一战……这些都不见于《木兰诗》,但却是令人信服的“百战死”与“十年归”。因为这一切符合主人公花木兰的性格逻辑,符合原诗乐观主义的含义,符合那个“人的觉醒”的时代潮流。

第二,舞台画面颇具中国艺术的独有魅力。舞台檐幕的黄金分割处,吊下一枝茁壮的木兰树枝,开放着硕大的木兰花。这是隐喻,是象征主人公花木兰的精神气度。然而,“精神气度”是虚的,抽象的。随着剧情的拓展,主人公的形象逐步站立起来,其光彩放射出来,观众才恍然大悟:原来,全剧都是在阐释这木兰花的,阐释它的精神气度。这枝木兰花并非是舞台画面的衬托,而是全剧的核心——主人公花木兰的高尚灵魂。这正是以小见大,化实为虚的中国诗画的艺术魅力。

舞台画面的灵魂当然是人,是人物形象的戏剧行动,是在戏剧行动中放射光彩的人物形象。芭蕾舞剧《花木兰》的编舞,特别是在男女主人公的双人舞编创中,体现了中国舞蹈美学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即舞妙在变态。明朝著有《乐律全书》的朱载堉曾说:“今按乐舞之妙,在乎进退屈伸离合变态。若非变态,则舞不神,不神而欲感动鬼神难矣。”

关键在于“变”字从何而来?仅以第一幕,花木兰操练失败,转而奋起,李朔热诚地帮助她练弓习射的那段双人舞为例:似乎还能依稀看到古典芭蕾双人舞的技巧性结构,有慢舞、炫示部舞,结尾部舞。然而,却又远比古典芭蕾的这个技巧性结构丰富得多。观众看到的不是技巧性模式,而是芭蕾舞描述的实在生活,是舞剧人物的心理内容,是人物关系的戏剧性变化:开头,李朔悄然站立在拿起长弓的花木兰身后,为其矫正姿势,把手教其持弓要领,护身随影地助其展弓练习,这里的“慢”完全以教练生活为据。继而的所谓“炫示”却绝不是单纯地炫耀高难技巧,而是习武操练难度的逐步攀升,是人物关系的愈加和谐,是主人公高远志向的冉冉升起。于是如行云流水般地出现一个比一个更加精彩生动的造型:首先,花木兰以李朔左腿为支点,自己的右腿指天,横持长弓,向前平射,而李朔右臂高举以护佑,同心合力;随后,花木兰向右伸弓,向左伸腿,李朔俯身扳动其左腿,使花木兰整个身体化为更加威武的“长弓” ,其利断金;之后,李朔奋力扛起花木兰,加快前行,勠力合作;其后,李朔抓住花木兰平伸的左腿,花木兰则持弓倒向右后方,李朔再俯身直指射箭目标,融为一体;最后,李朔携手连续大跳的花木兰之后,将飞天怒射的花木兰高高地举起,比翼齐飞,形成这段双人舞的华彩。

这段双人舞如此丰富多彩,变化多端,同时每个部分都有机地密切地联系着。用俄罗斯著名芭蕾革新者米哈伊尔·福金的说法,编导丢掉了古典芭蕾刻板的“现成的药方”,追求“舞蹈的自然性、表情性和真正的纯朴性”。实际上,就是追求生活的美。

当然,芭蕾舞剧《花木兰》也并非完美到无懈可击的地步。譬如,第一幕就尚有可以提炼之处:表现“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应该强调的是“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可惜,舞台上却冗长地演示了征召“张王李赵”……没有突出“卷卷有爷名”,减弱了替父从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而,这并没有减弱全剧给予我们沐浴于美的心旷神怡,直到幕落之时,我们凝视着那舞台檐幕垂下的木兰花……令人顿悟的是木兰花语的那四个字——灵魂高尚。

(作者系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原院长、剧作家、戏剧理论家)

作者:欧阳逸冰

来源: 新华网

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联系我们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