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箱标志(包装箱标志英文大全)
二、包装标志
所谓包装标志系指货物运输的外包装上所书写,压印、或刷制的图形、文字和数字,以表明货物的货主,运往目的地和其他运输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包装标志根据其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1.识别性标志也称运输标志( Shipping Mark )或唛头,是识别货物和储运单证间联系的标志。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简单的文字或代号配以几何图形。有的只有简单的文字或英文字母,其中的字母按交易双方的约定刷写,通常是发货人名称或收货人名称的缩写或代号。几何图形如三角形、圆形、菱形是起醒目作用的。
(2)目的地名称。不能用简称或代号,如目的地的名称有重名,还应加列国名或地区名称,以免错运。如中途需转运或转船,而合同又明确指明转运地点,还应加列转运字样和转运地名称。如目的地伦敦,在新加坡转运,则应刷制: LONDON VIA SINGAPORE 或 LONDON IN TRANSIT SINGAPORE .
(3)批件号。有时在每件货物上刷整批货物的件数号,有时刷顺序的件号,如 No .1一200中的第一件, No .2ー200为二百件中的第二件。
(4)体积和重量。以便于装卸积载和计算运费。
(5)原产地名称。一般注明制造、生产或加工的国别。不少国家的海关要求所有进口货物都必须标明原产地,否则禁止出口。
(6)合同号码( S / C No.),信用证号码(L/C No .即Letters of Credit信用证号)或许可证号号码。
在上述组成部分中,第1、2、3项是必不可少的,其余部分可根据交易和运输的具体情况斟酌取舍。
另外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建议的标准识别标志应该是四行,每行不得超过17个字母,包括数字和符号。不能采用几何图形,因为几何图形不能用打字机一次做成,而且容易有所疏漏。
如 ATC .一收货人缩写
S/C No.908125﹣一合同号
LONDON -﹣目的地名称
No .1/100一件数
这种标准标志尚处于推广阶段,许多国家尚未采用。
2.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Indicative and Warning Marks )
使用在易碎、易坏、易变质的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的醒目的图形或文字,以提示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和存储时加以注意。这类标志通常采用下列英文或中文字表示,如:
HANDLE WITH CARE (小心轻放)
KEEP DRY (保持干燥)
USE NO HOOKS (请勿用钩)
THIS END UP (此端向上)
EXPLOSIVE (爆炸物)
POISON (有毒)
INFLAMMABLE (易燃品)
三、制作运输包装标志的注意事项
1.标志宜简明清晰、易于辨认。选用的文字要少,图案线条要清楚,使人看了一目了然。标志的文字、字母及数字、号码其大小应和包装标志的尺寸相称,笔划粗细适当,对大的货件,可适当加大,便于用机械吊装时,在离货物校远处也可以辨认。
2. 涂刷标的部位要适当。所有标志都应制作在搬运时容易看得见的地方。
如箱状包装,应将标志刷在箱的四周,而不宜刷在底或盖上;
如桶形包装,标志应位于桶盖或桶身上:
如袋捆包装,题位于明显的一面或拴以吊牌。
尽可能在同一包装上制作雨个相同的标志,便于当一个标志在运输途中被抹掉或模糊不清时,还有另一个标志可以辨认。 更改标志时,要把原来留在包装上的废弃不用的标志痕迹清除干净,以免同新刷的标志发生混淆。
3.要选用适当的颜料作标志。制作标志的颜料都应具有耐温、耐晒,耐摩擦的性能,不致发生褪色或脱落。用在酸性、碱性、氧化物及其他腐蚀性商品的包装上制作标志的颜料,应当选用具有相应抗腐蚀性能的材料,不致因包装内商品的侵触而褪色。
4.除必要标志外,不宜在运输包装上添加任何广告性的宣传文字或图案,以免同标志本身混淆,致使标志难以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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