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北科技怎么样,中铁国建诈骗公司
记者 | 胡颖君
涉案金额高达40亿元的“中铁系假国企”集资诈骗案终于迎来大结局。
11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中基集团)、被告人孟晨、岑鹏集资诈骗案,对中铁中基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对孟晨、岑鹏均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被告单位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等人,指使下属员工伪造财务数据、贸易合同等设计私募基金产品,通过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以投资北京中汇祥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股权为名,先后发行“上海檀实中铁稳赢一号”“洲实并购基金1号”等私募基金产品。中铁中基集团通过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销售平台,在不具有私募基金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宣称上述基金产品由具有国资背景的中铁中基集团出具担保函、应收账款全额质押,变相承诺保本保息,以举办宣传会、拨打电话等方式,未进行合格投资者调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销售,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8.81亿余元。所得资金归集于中铁中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支付佣金、随意投资及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共造成1,400余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38.2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中铁中基集团、孟晨、岑鹏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界面新闻记者早在2019年便独家调查报道了中铁系私募的违法事实。也正是2019年开始,随着中铁系私募相继暴雷,部分投资者开始针对中铁系背后的多个私募平台以及托管银行发起民事诉讼。以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天眼查app显示,该私募作为民事一审被告,涉及“证券投资基金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案件高达50多件,但多数被法院予以驳回。
不过,随着上海一中院对中铁系私募集资诈骗案幕后主使孟晨、岑鹏的宣判落地,法律界人士认为,相关民事诉讼或迎来转机。
“翻看这些驳回起诉的裁定,投资人以各种角度起诉,起诉的理由、依据和对象也不完全相同,但法院都是以‘先刑后民’为理由驳回起诉的。现在一审判决了,如果10日内没有上诉则刑事判决生效,相应的,投资人就可以重新起诉了。”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上海一中院也表示,上海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那么,中铁系私募背后的1400余名投资者能否追回损失?
王怀涛律师表示,追赃挽损的一般逻辑是:对已经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非现金部分进行拍卖、变卖,按比例发还受害人;因为判处了没收个人所有财产,会将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追缴,非现金部分同样进行拍卖、变卖,按比例发还受害人;对公司判处的罚金1亿元会被强制执行;不足部分,责令个人继续退赔,强制执行。
“目前并不知道已经扣押、冻结、查封了多少资产,也不知道后续能追回来多少,不好预估能拿回多少比例。但一般而言,投资者能拿回的资产比例在10%以下,有些甚至只有1%-2%。”王怀涛律师表示。
上海金融法院于今年2月份发布的《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显示,通过对上海法院2016-2021年审结的涉私募基金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胜诉案件因被执行人资信不佳而执行到位率较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占比62.57%,完全执行到位的仅占比14.62%,实际执行到位率为13.60%。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联系我们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