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改造的内容(1956年三大改造的内容)

开栏语

1952年夏,中共宝安县委、县政府引导全县农民向合作化方向发展,光明地域相继开展农业互助合作、初级农村合作、高级农业生产合作,使之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同时,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全面推开。至1956年底,光明地域全面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创造了条件,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可靠的基础。不忘来时路,薪火永相传。今天,光明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区史志办、区党群服务中心、绿色光明网和宝安日报特别推出“百年党史·光明足迹”系列报道第十五期《1956年,光明地域全面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让我们穿越时空栈桥,追寻光明红色足迹,透过往昔峥嵘岁月,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弘扬先辈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将其转化成为我们赶超奔跑、追求卓越的强大精神力量。

农业合作化推动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光明地域农业合作化运动,分为组织互助组、组织初级农村合作组、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

互助组的建立和发展,使刚分得土地而又缺少农具的农民拿起调剂来的农具生产,缺乏耕作经验的农户获得有经验农户的帮助,原本“有田无力耕种”的农户得到了互助,一部分农户有余力去开垦政府允许开垦的新土地,并有余力开发副业和多种经营,农业得以增产增收,光明地域农村经济由单一走向多样化。

同时,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对种粮农民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以稳定公平的价格进行统一收购,绝大部分地区均实行国营统一的粮食市场,农民获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仍不富裕,但解决了温饱问题,外出的人纷纷返乡,农村新出生人口也有较快增长,对增加农村劳动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1953年底,中共中央作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光明地域相继组织成立了初级社。农民入社后,以土地入股有分红,农具和耕牛入股可折价,社员劳动实行评工记分,收益按劳力、土地平均分配,农民收入较为合理平衡。由初级社为主要形式的多种互助合作调动了社员劳动积极性,使光明地域继续保持农业生产增长的势头,同时发展了副业,获得增收增产。

随着经济作物供应量的增加,1954年起,光明地域实行国家“随征代购”政策,即规定农民留粮标准,确定起购点,核定农户售粮数量。1955年,光明地域贯彻执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国家政策,广东省也开始对粮油实行计划供应。7月,光明地域全民使用新粮票,同年,全国通用粮票和广东省通用粮票同时在光明地域使用。8月2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公明圩城镇居民口粮定量供应逐步走上制度化。1956年,粮油购销业务统一归口粮食部门经营。

1956年9月,高级农业合作社试点在光明地域内全面铺开,初级社纷纷升级为高级社,土地无偿归社,耕地、农具折价入社,山林果树评价入社,收益扣留一定的公积金、公益金后,全部按工分进行分配。光明地域内高级社发挥土地及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成的优势,以及按劳分配调动起来的生产积极性,对地区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起到持续推动的作用。

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全面推开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同时,光明地域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全面推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光明地域公明镇的工业以民间的粮食加工业和制糖业为主。1952年5月,宝安县政府采用接管、公私合营方式,改公明“怡丰”“合丰”米机为公明粮食加工厂,逐渐使用柴油机作动力。制糖业至1955年仍是土作坊,日榨糖1吨。

三大改造的内容(1956年三大改造的内容)

三大改造的内容(1956年三大改造的内容)

光明制糖厂今貌

至1956年底,光明地域全面完成了对农业、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民和大多数其他个体劳动者已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占主导统治地位,光明地域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下一期,我们将带来光明地域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建设,敬请关注!

(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 特约供稿员 郭焕 黄凯旋 张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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