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女事件(艾滋病女学生)

□王艺霏(重庆大学)

艾滋女事件(艾滋病女学生)

2021年4月,江西一大学女生去当地医院孕检,经初筛和疾控中心复检被查出艾滋病,吃药治疗一年多后,却发现是误诊。此学生因该诊断而遭到部分同学的疏远和歧视,无奈之下办理了休学。2022年12月27日,当地检验科科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的误诊原因有两个,一是该女生在医院检查时未告知其怀孕,而孕期有假阳性的可能;二是当时复核用的是国产试剂,试剂也有可能导致假阳性的情况发生。当日下午,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会按要求进行内部核查。(12月29日 极目新闻)

此报道一出,令人震惊,而事后舆论的发酵则更是让人匪夷所思。按照常规思路,关注的重点应当是艾滋病误诊这一重大医疗事故,或是影响深远的疾病歧视与隐私保护,但是网络上的大批言语围绕的却是新闻中女生的私生活:“得艾滋等于不检点”“大学就怀孕” 等评论把矛头转向对受害者的荡妇羞辱,其中甚至不乏一些侮辱性或诋毁性的言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些所谓的谩骂有何依据?从社会文明的角度来看,在该新闻事件中我们的判断无非来自于法律、校规和所谓的公序良俗。成年女性怀孕自然不违背法律,新闻中也未明确指出违反了校规,那唯一的评价标准便只有最后一条,即公序良俗。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公序良俗代表的是日常生活方面的自由,这种自由不能够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去管束。即使只有少数人这么做,也不能用“多数人不这么做”的理由来判定其有错,我们完全可以不赞同这种行为,但并没有理由上升到谩骂的角度。因而,谩骂毫无依据,更何况,这一点也并非我们在此事件中应当关注的重点。

那么为何会招致谩骂?在此不得不提到根深蒂固的嫖客凝视,即将女性不假思索地视为男性的性客体。如果女性遵守了男性中心主义社会中的性约束,则会被认为是世俗意义上的“好女孩”,即乖巧和可操控;若没有遵守那套所谓的“守则”,便会被认为是“荡妇”,从而看似理所应当地对其进行荡妇羞辱,因为此时的女性被认为是不受控与嚣张的。此外,也体现出部分评论者对女性一元化的判断,他们并未关注到误诊一事对该女性造成的身心伤害,也不想去追究究竟是哪一方的责任导致了这一荒谬的错误以及今后该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而是聚焦于“艾滋病”“女大学生”“怀孕”等词条:“她查出艾滋病却不怀疑,一定是自己不检点”“还读大学就怀孕,她也不是什么好女孩”。这类推断建立于“受害者有罪论”,丝毫没有思索的过程,便在凝视者的中心主义的基础上做出了性武断的判断,将枪口对准了受害人。这不仅是认知上的懒惰,更暴露了武断者肆意妄为的自我。他们是否还能想起,该女子是误诊的受害者,而非定罪的工具。

回归事件本质,导致该事件严重后果的应是“误诊”而非“大学生怀孕”。医院并未告知当事人“怀孕可能会导致检测假阳性”这一非大众周知的科学知识,却将责任推脱给“未主动告知”的当事女性,且不论该女性是否知道自己怀孕,即使知道,作为一名非医学专业的普通人,她也未必知道怀孕对检测结果的影响,那便更谈不上主动告知。医院与检测机构的辩解是不言而喻的苍白,一句简单的“误检”绝对无法弥补当事人受到的伤害,对事件后续的关注也应持续进行。而那些“手里拿着笔尺,看谁都想裁剪”的看客也该停一停了,自封为公序良俗的代言人并不能拥有“打量”他人的权力,更莫用心中笔尺去“裁剪”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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