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辉事件(杨辉是什么东西)
关于公开征集杨峰、杨治国等人黑恶犯罪 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汝南县公安局 汝南公安 昨天
关于公开征集杨峰、杨治国等人黑恶犯罪
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河南省公安厅指定驻马店市公安局管辖,异地用警成功打掉了商丘市睢阳区以杨峰、杨治国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杨峰、杨治国、杨辉、杨想来、杨太明(杨胜利)、杨太原、杨太亮、杨想云、张福生、杨浩、李佳、杨凯、杨海峰、杨海洋、杨洲、韩涛、侯海建、杨庆、杨芳、陈薪宇、李妍等四十余人已被抓捕归案。
经查,该团伙自1993年以来先后在商丘市城区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势力,铲除其经济基础及幕后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自通告之日起,凡是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相关知情人,均可通过电话、信件、微信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二、自通告之日起,凡曾参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应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自通告之日起,对于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的,隐匿、转移涉案资产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灭证据的,订立攻守同盟或妨碍证人作证的,特别是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身份严格保密,对于举报的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张警官 15516800870 (微信同号)
李警官 15838381032 (微信同号)
举报电子邮箱: hnsshcejbzy@163.com
河南省公安厅“1.13”专案组 2021年6月7日
5. 杨太明,曾用名杨胜利,男,回族,1955年12月3日出生。
7. 杨太亮,绰号杨老四,男,回族,1958年09月15日出生。
8.杨想云,曾用名杨祥云,女,回族,1964年07月13日出生。
11. 李佳,男,汉族,1986年10月10日出生。
19.杨芳,女,回族,1987年11月12日出生。
20. 陈薪宇,曾用名陈潇宇、陈晓莉,女,汉族,1979年04月02日出生。
21. 李妍,女,汉族,1969年09月25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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