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哪里可以放烟花(南宁今晚有烟花放吗)

12月6日上午,南宁市法制办就《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会。这次修改,将明确划定禁放区,并调整限放区的范围,对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更为严格的管控。

现行的《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下简称第21号令),在南宁市的建成区内,只设置了烟花爆竹限放区,未设置烟花爆竹禁放区;对于各县,21号令规定由各县自行划定限放区。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对烟花爆竹禁止经营区、限制经营区的区域范围进行了划分,并按照 “禁止经营区和禁止燃放区范围一致;限制经营区和限制燃放区范围一致”的管理思路,分别对南宁市城市建成区、各县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等区域的禁放区和限放区的划分作了初步划定,并设置了两个不同方案。

等你提意见!南宁烟花爆竹新禁放区和限放区初步方案出炉

会议现场。

根据修改草案,方案一在第21号令规定的限放区范围当中,将“快环以内+凤岭片区+东盟商务区”的区域确定为禁放区,其余部分仍保留为限放区。该方案限放的范围较宽,但也意味着空气环保方面今后将面临较大压力。

方案二的禁放区范围大致涵盖城市建成区,即快环以内+凤岭片区+东盟商务区 +二塘片区+安吉片区+高新区+相思湖片区+华南城片区+大沙田片区 +五象新区等区域。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大幅度增加了禁放范围。第21号令规定的限放区绝大部分在方案二中也划为了禁放区。

与方案一和21号令相比,方案二的限放区,增加了南宁保税物流区及周边区域、邕宁区蒲庙镇建成区以外的周边区域。

此外,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也有调整。一是增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二是将现行限放区内可燃放时间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七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 7时至晚上 12时”,改为“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 7时至晚上10时”。

一宽一严的两种方案你更倾向哪一个,市民可通过“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对修改草案提出意见。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郭燕群 文/图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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