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补缴(2021年社保补缴差额多少钱)
最近,成都2021年社保最新缴费基数公布,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已经缴纳的需要补差吗?
具体如何计算?
官方最新回应来了
如何计算社保各项缴费金额?
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
图源:成都人社局文件截图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注意: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48.4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9.68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社保缴费金额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举例:如何计算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社保缴费基数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举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其中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逐年过渡至60%的政策,2021年为55%。
2021年6月,省统计局公布四川省2020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6210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210×300%=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60%=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55%=3416元/月。
职工社保缴纳补差
社保经办机构将对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进行统一核定,用人单位应及时缴纳补差社保费。
补差险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不补差)
补差人群
在职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离职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补差标准
1-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3416元的应当补至3416元。
1-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工资高于17317元的应当补至申报工资,最高不超过18630元。
缴纳补差社保费
统一补差核定情况可进入【成都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发送【社保缴费】,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用人单位网上经办系统“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欠费实缴信息查询”或“缴费单明细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1月21日前将补差单据统一推送至税务部门,请参保单位本月底前按税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补差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补差
1. 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此标准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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