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聂树斌案追责27人
2017聂树斌案是一起涉及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破坏经济秩序的腐败案件。事件发生于2017年3月,当时聂树斌担任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达到20余亿元,其中涉及到27名公职人员。
聂树斌案涉及的27名公职人员包括:河南省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谢和平;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聂树斌;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贾小刚;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汤新华;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董晓明;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郭玉平;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建国;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许晓林;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梁文峰;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陈明;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陈宝林;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马宝刚;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静;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玉林;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陈新国;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马贵贵;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梁文峰;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国强;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晓玲;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晓军;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晓玲;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陈玉玲;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晓峰;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洪涛;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维明;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红;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林晓明;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玉芳;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晓东;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晓芳。
2017聂树斌案的追责行动始于2017年3月,当时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通报,称聂树斌涉嫌严重违纪,担任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破坏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犯罪。随后,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工作组,对聂树斌案进行追责调查,并对涉案27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2017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聂树斌案追责工作已经完成,对涉案27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处分,其中包括:谢和平、聂树斌、贾小刚、汤新华、董晓明、郭玉平、刘建国、许晓林、梁文峰、陈明、陈宝林、马宝刚、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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